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考報名事宜安排(2)
(三)報名辦法:
1.報名工作由考區招辦負責。戶口在就讀中學所在州(縣)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報名初審,再由考區招辦復審;省內跨地區就讀高中畢業生,回戶口所在州(市縣)招辦報名(西寧市四區內戶籍應屆畢業生在就讀中學報名);往屆高中畢業生和省外就讀高中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州、(縣、區)招辦報名。
省內應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非戶籍地報名;往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補習學校或原畢業中學報名;省外就讀高中畢業生不準在省內中學報名。否則將取消考試或錄取資格。
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區重復報名的,要取消考試資格。
報考對口高職的應屆中職畢業生在就讀學校集體報名,由學校負責報名資格初審,由學校所在轄區招辦復審并安排考場;往屆中職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地招辦報名。
2.須提供的報名材料:戶口簿、身份證、就讀高中學校的證明(證明是否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學考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正常畢業)、家長單位證明(資格審查用)。往屆生還要提供補習學校的證明(在家復習的由家長單位出具)、往年在青海省參加高考的檔案(含報名表、資格審查表、高中學考成績單、高中階段學籍檔案材料等)。
報名時現場采集電子照(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證件照格式)。嚴禁翻拍照片、嚴禁粘貼家長提供的電子照、嚴禁復制高中學考庫照片(由于錄取時正值夏季,考生拍照時上衣外套盡可能著單衣)。
考生報名信息尤其是照片要與其高中學考庫、省外就讀高中登記庫、戶籍庫等信息核對。不一致者按冒名(充)報考處理。在考試錄取中出現冒名(充)報考者,由考區招辦負全責。
被高校正式錄取的新生用身份證號給教育部注冊,考生必須準確填寫、細心校對號碼,否則在學歷認證時查找不到與本人身份一致的信息、也無法正常畢業。
3.省、州、縣在省外集體辦高中班學生的報考資格,按照責任機制由辦班單位負責,集體注冊登記號由省招辦統一編定后發至各考區招辦,考生在報名時從考區招辦查詢并填寫到《高考生報名登記表》上。
省內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的《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戶口簿由所在中學收齊后交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審查蓋章;往屆高中畢業生、省內跨州(市、縣)就讀高中畢業生和省外就讀高中畢業生的《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戶口簿由考區招辦收齊后交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審查蓋章。最后由考區招辦做出復查結論。
4.已報名考生的基本信息要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為:姓名、畢業中學、加分條件、限報類型、考生父母及就業單位。公示方式為:省招辦在《青海招考指導》、青海招考信息網上公示我省赴省外就讀高中應屆畢業生及考區招辦上報的高考生名單;報名點學校對報名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在報給考區招辦之前在校內公示;考區招辦對復審合格考生名單按報名點打印后在考區范圍相關媒體和原報名點公示。
(四)市、州招考辦對轄區各考區招辦、中學的高考報名工作做指導、督查和管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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