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2)
(三)流入河北省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高考報名,除戶籍不作要求外,必須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且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畢業時具有兩年(含)以上連續就學記錄和學籍(不含高中畢業后復讀時間)。
(四)具備報名資格的臺灣省居民,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粘貼在該證上的“臺灣居民居留簽注 ”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在華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憑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未在華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憑在有效期內的護照和粘貼在護照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⑴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⑵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⑶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⑷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⑸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⑹外省在我省借讀和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戶籍不在河北省的考生(符合隨遷子女報考條件的考生除外)。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在我市指定高考報名點報名。我市不接收無本市戶籍和本市高中段學校學籍的應屆生、無本市戶籍的往屆生報名(符合隨遷子女條件的除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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