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高考報名最大變化:對往屆生條件有所放寬(2)
(五)按照《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通知》(陜教考〔2011〕3號)要求,“高考報名必須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而影響正常報名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報名前必須到縣(區)招辦指定的地點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領取報名號和密碼。報名時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查驗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信息,認真閱讀《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同意履行誠信承諾后輸入報名信息。
(六)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各類特殊考生,要交驗相關原始證件,同時填寫《特殊考生證明表》,并經主管部門審查。其中僅屬于少數民族、不再具備其他照顧資格的考生無須填寫此表,其少數民族資格由縣(區)招辦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后審查確認。
各市、縣(區)招辦要嚴格審查特殊考生資格并在當地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查處。除少數民族考生外,各市招辦要將特殊考生分類造冊,于2015年5月底前報送省招辦。省招辦將對特殊考生資格進行復核并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示。
(七)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之前已經被有關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統一考試。省招辦在統考前將已錄取考生名單整理分發至市、縣(區)招辦,縣(區)招辦不再發放已錄取考生的準考證。
(八)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錄取、未在錄取院校就讀且非主動放棄就讀的,報名時應向縣(區)招辦出具所錄取院校為其辦理退學的書面材料,由縣(區)招辦負責審查考生是否屬于“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的情況。無法提供書面證明材料或被認定為“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的考生,將其上一年度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的事實記入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可以將此作為退檔理由。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報第一院校及其專業志愿錄取的考生,“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2015年公布高考成績時,將其位次排在同分數的最低位次。
(九)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95元。報考費通過網上銀行繳納,繳費成功后方可辦理確認等報名后續環節手續。繳費使用已經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銀行卡,發卡銀行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渤海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北京銀行、平安銀行、北京農商銀行、上海銀行、寧波銀行、東亞銀行、南京銀行、杭州銀行、浙商銀行。無上述銀行卡或未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考生應提前辦理。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12月1日至7日。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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