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高考政策調整詳解
2015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調整:
1、是加分項目大幅減少
體育特長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等全國性加分項目,2015年1月1日之后獲得的,取消高考加分資格;2015年1月1日之前獲得的,繼續保留加分資格。
對于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省級優秀團干部、市(州)級見義勇為稱號獲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項目,將從2015年高考起直接取消。
暫時保留散居地區少數民族加分政策,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取消加分資格。但考慮到少數民族考生的特殊性,予以保留少數民族預科班報考資格。
此外,取消了地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政策。
2、是加分分值進一步縮減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體育特長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等全國性加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可繼續保留加分資格,但加分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3、是加分適用范圍進一步明確
對于散居地區非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繼續保留加5分資格,但只適用于吉林省省屬高校在本省招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取消加分資格。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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