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怎樣才能公平?
近日,湖北、江蘇、浙江、上海等地調出高考招生計劃支援中西部考生一事,令持續多年卻沉寂已久的高考招生地區不公平一事,再度引發熱議。
在討論如何分配高考招生計劃才算公平之前,不妨先來分析造成地區不公平的原因。
首先,最為重要的是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尤其是優質資源,比如“985”、“211”之類的院校,到2013年,全國共有116所“211”級別的大學,數量較多的地區為北京26所、江蘇11所、上海9所、湖北7所、陜西7所,數量少的則如河南、江西、貴州、云南等地,只有一所。
而這種情況的形成最為主要的是歷史原因。中國現代大學制度源于晚清民國,當時的大學主要由政府官辦和私人、基督教會私立,如武漢大學源于1893湖廣總督張之洞奏請清政府創辦的自強學堂,復旦大學乃1905年由著名教育家馬相伯私人創辦,教會私立的則有金陵大學、齊魯大學(后并入南京大學、山東大學)等優質高校,這些高校主要集中在當時較為發達的城市。
到了1952年,全國上下掀起了高校院系調整大潮,將民國時期的英、美式高校體系改造成蘇聯式高校體系,并將高校資源集中在幾個片區,如華中地區集中在武漢,武漢大學就將原本在其他地區的中正大學(在江西)和湖南大學以及河南大學的部分院系并入;此外,華南集中在廣州、西北集中西安、華北集中在北京天津、華東集中在上海南京。于是,地區間教育資源的不均,更加劇烈。
不過,這種優質教育資源集中在某一個地區的模式,在過去的百年間,并未引發不公平現象。這是因為,1938年之前,大學都是采用獨立自主的招生考試制度,招生各校自己組織進行,命題也是各校自己出,不會考慮考生來自哪個省區。1938年國民政府教育部設立了全國統一招生委員會,開始組織全國統一考試,統一招生,一直到1980年代中后期,高考招生基本上是全國統一考試與招生。
80年代中后期,國家開始鼓勵發達地區探索教育新模式,上海率先取得自主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試驗權,打破教育改革堅冰,北京、天津、廣東、江蘇等地也隨之改革,分省考試、分省招生模式開啟。與此同時,伴隨著教育部下放高校管理權限,一些原為教育部直屬的高校與地方政府聯系越來越緊密,這些高校在接受教育部經費的同時,地方政府往往也會在經費和用地等方面大力支持,因此,招生計劃的天平開始傾斜,地方保護主義越來越嚴重,高考招生地區不公平也呈現愈演愈烈之勢。
到2005年前后,優質教育資源在全國各省區的分配不均,達到頂峰,大部分優質高校,尤其是非京籍的優質高校,在本地的招生數量達到50%,甚至更多。這種不公平持續引發爭議,教育部于是強調,直屬院校要將在本地招生的指標降至30%以內,此后逐步有所改觀。但即使是30%,部分優質高校省區之間的錄取比率差異依然驚人。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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