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高考志愿有必要入刑嗎
門診問題
有必要將篡改高考志愿行為入刑嗎?
門診專家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研究所所長 阮齊林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何萍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法律事務部主任 張立文
專家觀點
◇篡改高考志愿的行為具有比較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但并不是一種經常發生的普遍行為,沒有必要將這種偶然事件作為一個獨立的犯罪行為加以規定。
◇媒體的曝光和監督,使事件得到全社會的關注,推動事件向積極的方向發展,最終考生被目標學校錄取,這樣的特事特辦使考生權利得到保障,意義積極。
◇雖然我國保護公民受教育權的法治建設初見成效,但與完善的法治要求相比還有距離,目前對于受教育權的法律保護體系并不充分。
◇在相關行政訴訟案件或民事案件中,還可以加入“侵犯受教育權”的案由。有了案由之后,在司法實踐中能確認“受教育權保護”的制度,在相關法律法規中也可以引用案由,達到對受教育權的保護和救濟。
填報高考志愿可能關系考生一生的前途,在填報時,考生家長無不小心謹慎。但在前不久,山東省膠州市一位考生卻發現自己的志愿被篡改,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不料事件發生5日后,山東省菏澤市又曝出一起篡改志愿事件。有媒體認為,目前我國法律對篡改高考志愿尚無明確法律規定,應將篡改高考志愿行為入刑,以達到懲戒的目的。是否需要修改刑法來懲處篡改志愿行為?我國法律如何體現對受教育權的保護?發現志愿被篡改后有哪些方式可以挽回損失?為此,記者采訪了中國政法大學刑法研究所所長阮齊林、華東政法大學教授何萍、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法律事務部主任張立文。
有必要將篡改志愿入刑嗎
網友爆料,膠州一中高考生常升報考了陜西師范大學(下稱“陜師大”)的免費師范生,但其志愿卻被同學郭某偷偷篡改。篡改他人高考志愿的行為,可能導致受害者失去上大學的機會,從而影響其未來職業選擇、預期勞動報酬等等。因此,有學者建議,參照刑法有關考試犯罪方面的規定,將篡改他人高考志愿的行為入刑。對此,何萍有不同的看法。
“篡改志愿行為根據其不同的手段,有可能被定性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或侵犯通信自由罪等,并不需要再單獨修訂刑法。”何萍表示,當某類大致相同的類型化行為多次重復出現,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且其他制裁手段已經不足以懲治時,才修改刑法。篡改高考志愿的行為具有較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但并不是一種普遍行為,沒有必要將這種偶然事件作為一個獨立的犯罪行為加以規定。
針對這起膠州考生志愿被篡改事件,阮齊林認為,如果篡改者郭某確實是在體育老師家偷看的受害人的密碼,則屬于非法獲取個人信息,造成嚴重損害結果的,可以追究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的責任。
另據媒體報道,8月12日,膠州市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常升表示要為篡改者郭某寫一份“諒解書”,希望可以讓昔日同窗得到最輕的處罰。那么,郭某會因常升的“諒解書”減輕、甚至免除處罰嗎?
對此,張立文并不認同。“諒解書只能作為法官裁判案件時考慮的酌定情節,而不是應當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張立文表示。
(責任編輯:盧雁明)
分享“篡改高考志愿有必要入刑嗎”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