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中語文學科教學指導意見
深化課程理念
(一)在語文課程實施中,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二)全面提高語文素養,著重培育語文核心素養
(三)遵循共同基礎與多樣選擇相統一的原則,構建開放、有序的語文課程
學段學時安排
課程以模塊為基本的結構單位,用學分進行調節和管理。必修和選修課程均按模塊組織學習內容,每個模塊通常為36學時,2學分。每個學期分兩段,每一學段(約10周)完成一個模塊的學習。
評價建議
必修課程的評價
必修課的評價應立足于“共同基礎”。
模塊學業成績評價包括終結性的學業測驗成績和過程性評價兩個方面。終結性學業成績主要采用以紙筆測試為主的封閉式書面測試來評定。測試內容包括閱讀與鑒賞、表達與交流兩大方面,注重能力的考查。過程性評價的方式應多樣化,包括成長記錄和各種質性評價。
建議兩種評價都采用等級計分的方式。終結性學業成績與過程性評價不宜簡單相加,應分開報告,兩方面都達到要求者才能獲得模塊學分。模塊學業成績由學校認定,并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監控。
選修課程的評價
選修課的評價在注重基礎的同時,更多地著眼于差異性和發展性,要注意各類選修課本身的特點和要求。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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