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實施辦法(2)
2.現場信息確認
確認時間:2016年11月15日-16日(9:00-11:30,13:30-16:00)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報考證明(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的畢業學校出具的報考證明,往屆生所屬街道、鄉或工作單位出具的檔案證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證件和證明,到網上報名所選定的區縣考試招生機構設置的確認點辦理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并繳納文化考試報名考試費(報名費每人25元,考試費每科26元)。
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報名信息確認工作由考生學籍所在地的區縣考試招生機構于11月13日起由中學統一布置安排進行。
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于11月15日—16日到報名區縣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確認地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地的區縣考試招生機構設置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考生學籍所在高中階段學校)辦理;其他考生到網上報名時選定的區縣考試招生機構設置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
考生學籍所在高中階段學校,應當認真做好應屆畢業生的高考資格審定工作,區縣考試招生機構應認真做好在本區縣確認的個別報名考生的高考資格審定工作,涉及資格審定的相關材料要留存備查。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違規參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考試成績無效,并按規定嚴肅處理。
3.藝術類專業統考現場信息確認及考試時間
確認時間:2016年11月20日(9:00-11:30,12:30-16:00)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全市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音樂學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考的考生應持經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后取得的14位報名號、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體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到網上報名選定或自動匹配的專業考試考點辦理全市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報名信息確認(自行組織藝術專業校考的院校報名時間見各院校招生簡章)。
為了讓考生在確認前能了解相關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專業信息及錄取辦法,市教育考試院將組織本市各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于11月19日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和東方網接受考生網上咨詢。
藝術類專業統考時間:
2016年12月3日-4日 音樂學類專業統一考試。
2016年12月10日 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
2016年12月11日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
2016年12月24日-25日 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統一考試。
4.體育類專業統考現場信息確認及考試時間
確認時間:2017年3月4日(9:00-15:00)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全市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應持經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后取得的14位報名號、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體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到上海體育學院辦理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報名信息確認。
體育類專業統考時間:
2017年3月12日 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
5.其他
(1)2017年起,本市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高考外語科目考試實行一年兩考,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和6月,外語考試包括筆試和聽說測試。選擇參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其外語科目考試成績同時作為2017年統一高考外語科目的一次考試成績。外語科目的考試語種分設英、俄、日、法、德、西6種,由報考學生任選1種,兩次外語科目的考試語種必須一致。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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