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歷史:知識點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一
一、分封制
目的:鞏固國家政權
內容:①分封對象——王族、功臣、先代的貴族,②受封者義務——服從周王的命令、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覲述職。③受封者權利——職位世襲、設置官員、建立武裝、征派賦役。
作用:①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管轄。②擴大了統治區域,開發了邊遠地區;③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一般的政治格局;④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但諸侯國有相當大的獨立性,埋下分裂割據的隱患。
二、宗法制
定義:宗法制是依據父系血緣關系的親疏來維系政治等級、鞏固統治的一種社會制度。
特點:嫡長子繼承制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系: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兩大支柱,互為表里。
影響:宗法制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也有利于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特點:以宗法制為核心,帶有濃厚的部族色彩。
三、秦的統一
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秦王嬴政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國家——秦朝。
四、秦朝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的形成
內容:①建立“皇帝”稱號,確立皇帝制度。全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大權由皇帝總攬,從中央到地方的主要官吏由皇帝任免。
②設置三公九卿中央官制:丞相——幫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御史大夫——監察百官;太尉——負責全國軍務。
③在地方推行郡縣制:郡的長官是郡守,縣的長官稱縣令或縣長,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影響:鞏固了國家的統一,促進了社會的安定和經濟文化的發展,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對中華民族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消極作用:加強對人民的壓榨,容易導致暴政,造成階級矛盾的激化。
五、秦朝鞏固統一的措施
①頒布秦律、統一法令;②統一貨幣、度量衡;③統一文字;④修建馳道、靈渠;⑤修筑萬里長城;組織移民。
秦朝滅亡的原因是秦的暴政
(責任編輯:康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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