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介紹
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經華東軍政委員會批準,原圣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并組建成立華東政法學院。其后由于種種原因,學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學校第二次復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正式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學校原為司法部直屬院校,現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現任黨委書記杜志淳教授,校長何勤華教授。
法學(國際經濟法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法學學士學位,設立時間1952年,在校生1837名。
專業特色:以人為本,依法治院,質量為先,特色興院。以國際法學為主干,依托上海“一個龍頭,四個中心”的地緣優勢,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拓展專業面向,加強學科融合,追求完美、追求卓越,培養應用型、復合式、開放性高素質國際型高級法律人才。
專業基礎課程:法學基礎、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憲法學、行政法學(含行政訴訟法)、民法總論(含民事責任)、人身權法學、物權法學、債權法學(含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學、婚姻家庭與繼承法學、商法概論、刑法總論、刑法分論、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公法學、國際私法學、證據法學、司法文書等。
專業特色課程:國際組織法、國際刑法、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國際環境保護法、國際人權法、國際知識產權法、海商法、國際禮儀、WTO法律制度、國際商事仲裁法、國際反傾銷法、國際競爭法、法律專業外語、國際商法(雙語教學)、國際公法(雙語教學)等。
(責任編輯:李彩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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