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專業介紹
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經華東軍政委員會批準,原圣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并組建成立華東政法學院。其后由于種種原因,學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學校第二次復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正式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學校原為司法部直屬院校,現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現任黨委書記杜志淳教授,校長何勤華教授。
法學(國際金融法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法學士學位,設立時間為2010年
專業特色:全面落實人才培養服務于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理念,主動對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這一國家戰略部署。
學科專業擁有以下鮮明的特色:
(一)多學科背景的強大師資隊伍:專業教師畢業于美國耶魯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等國內外知名院校,覆蓋了法律、金融財會、數理統計、外語等多學科背景,全部擁有博士學位。
(二)復合性人才培養的全新模式:在完成法律“小通識教育”的基礎上,培養擁有法律、金融財會、數理統計、外語等復合型知識結構的人才,并通過全覆蓋的專業課程外語講授,提升學生的外語和專業水平。
(三)理論與實務并重的授課模式:聘請國內外知名教授、金融監管部門的官員、法官及市場人士為學院兼職教授,由教授與金融法律實務人士共同開設《國際金融法律理論與實務課程》。同時實行學生校內外雙導師制,以形成實務資源對理論教學的補充效應。
主要專業課程:
(一)法學模塊:比較法與法學方法論、普通法學(英語)、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法總論、物權法學、債權法學、知識產權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學、刑法學、國際公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私法學、司法文書、競爭法學、稅法學、公司法學(英語)、證券法學(英語)、銀行法學(英語)、保險法學(英語)、信托法學(英語)、票據法學(英語)、國際金融法學(英語)。
(二)金融財會模塊:金融市場學(英語)、國際金融(英語)、會計學(英語)、財務分析(英語)。
(三)數理統計模塊: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數理統計。
(四)金融法律實務模塊:金融審判實務、金融市場與監管實務、金融律師實務。
(責任編輯:李彩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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