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地理:可持續發展持續性原則
可持續發展就是指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大 氣、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后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發展,但要求在保持資源和環境永續利用的前提下實現 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有著許多制約因素,其主要限制因素是資源與環境。資源與環境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和條件,離開了這一基礎和條件,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就無從談起。因此,資源的永續利用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人類發展必須以不損害支持地球生命的大氣、水、土壤、生物等自然條件為前提,必須充分考慮資源的臨界性,必須適應資源與環境的承載能力。換言之,人類在經濟社會的發展進程中,需要根據持續性原則調整自己的生活方式,確定自身的消耗標準,而不是盲目地、過度地生產、消費。
(責任編輯:楊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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