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歷史:一國兩制的基本含義
“一國兩制”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簡稱。中國共產黨為解決祖國內地和臺灣和平統一的問題以及在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中國主權的問題而提出的基本國策。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內地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作為整個國家的主體,同時允許臺灣、香港、澳門保留資本主義制度。
一國兩制”政策以“一個中國”為原則,并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的地區之中,中國大陸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及民主集中制,但是在香港、澳門皆不實行社會主義,主權移交后保持其原有的資本主義。并可以享有除國防和外交外,其他事務高度自治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稱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例如香港對外事務方面,香港可以以“中國香港”(Hong Kong, China)名義參與國際事務與體育盛事,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等等成為成員之一,而香港與澳門兩者的基本法是有所不同,如澳門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沒有決策權。
“一國兩制”除了在香港和澳門主權移交中國后實施,也是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臺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但臺灣民眾在中國統一或臺灣獨立的問題上仍存在分歧。臺灣在經歷1990年代包括總統直選的一連串民主化運動后支持臺灣獨立的比例緩步微升、且通常穩定地高于支持統一的比例,而均低于支持維持現狀的比例。
這個方針已經使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得到解決,正在有力地推動臺灣問題的解決。中共十三大的政治報告指出: 歷史將證明,按“一國兩制”實現國家統一的構想和實踐,是中華民族政治智慧的偉大創造,具有強大生命力。
“一國兩制”也為世界上仍在分裂中的民族和國家實現和平統一,為用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經驗。
(責任編輯:楊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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