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歷史:第二國際的特點機構
第二國際是在資本主義相對穩定發展時期進行活動的。這時歐美工人運動在向橫廣方面擴展,各國處于建立民族國家范圍內獨立的無產階級政黨并開展以合法斗爭為主的時期。適應這個歷史時期的特點,第二國際不是各國黨的上級組織,各國黨是獨立自主的。它沒有發表過成立宣言或綱領性文獻,而是通過歷次代表大會的決議給各國黨指出行動方向。
在很長時間內沒有常設領導機構和共同規章,沒有機關報。只是在每次代表大會上選出一個委員會負責籌備下次代表大會。直到1900年巴黎大會上才決定成立常務委員會,名為社會黨國際局(1905年后改稱社會黨國際局執行委員會),由每個國家的黨選派代表一名(后增為兩名)組成。國際局設書記處處理日常事務,國際局和書記處設于布魯塞爾。其所在地比利時工人黨的┵.王德威爾得被選為國際局執委會主席,V.塞維和C.胡斯曼先后擔任書記。比利時工人黨的《人民報》實際上成為第二國際的機關報。1909~1913年出版《社會黨國際局定期公報》,每年3期。國際局并不是第二國際中央領導機關,不是由代表大會授予全權的執行機構。它只是權力有限的聯絡和情報交流機構。
1907年斯圖加特代表大會正式通過《國際代表大會和國際局章程》,規定加入國際的條件、各支部的組成、國際代表大會的投票辦法和投票權的分配、國際局的組成和職權等,對過去多年來的習慣作法做了一些修改并以章程形式固定下來。
(責任編輯:楊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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