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2017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我校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繼續招收藝術類本科生。
一、報考條件
1、熱愛藝術,遵守法律,具有一定繪畫基礎或創意設計基礎。
2、身體健康,無色盲。
3、參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測試,且成績達到省統考本科合格分數線,取得美術類省統考合格證。
4、符合教育部和省級招辦規定的其他藝術類報考條件。
二、招生專業和計劃
詳見官方網站
注: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數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際公布為準。
三、專業考試
2017年我校招收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全部采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四、文化課考試
考生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并參加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外語語種限英語)。
五、錄取原則
1、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美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一本線的70%(四舍五入取整)。
3、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測試,要求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且省統考成績不低于省統考總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
4、高考成績和美術類專業考試(省統考)成績均達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綜合成績=考生專業成績(按滿分750分折算)×40%+高考成績(按滿分750分折算)×60%。
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高者,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相同者,依次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
5、對于有統一投檔規則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認可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我校在投檔考生范圍內按照以上規則錄取。
6、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六、監督機制與違規處理
1、我校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所有招錄工作均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的監督下開展,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22-85358551 郵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異議時可向學校招生部門提出申訴(申訴電話:15822985593)。
3、若發現考生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七、入學資格審核
新生報到正式入學前,學校招生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和有關院系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對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試和復核,對于專業復試不達標或弄虛作假的新生,經核實后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八、未盡事宜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其他
1、學費與待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報請天津市批準,我校美術類專業學生的收費標準為繪畫15000元/年、視覺傳達設計12000元/年、環境設計12000元/年,住宿費另收。對成績優秀或生活有實際困難者,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發放獎學金或辦理助學貸款事宜。
2、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電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022-23504845
繪畫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教學辦公室022-23501368
網址:http://zsb.nankai.edu.cn
郵箱:songzhenghong@nankai.edu.cn
郵編:300071
(責任編輯:李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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