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藝術職業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章 總則
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位于杭州市錢塘江南岸濱江高教園區,是一所國辦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藝術職業院校。1999年,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由原浙江藝術學校和浙江省電影學校合并籌建,2002年正式建院。學校有60余年辦學史,曾五次被評定為重點藝術學校。2007年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5年經省編委辦批復增掛“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學院”牌子。
第三條 學校占地230多畝,建筑面積11萬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4000多人,教職工400余名。有戲劇、音樂、舞蹈、美術、影視技術、文化管理6系和浙江藝術學校(學院附中)、基礎教學部、教學實踐部和繼續教育學院等教學單位,開設27個專業,其中戲曲表演(越劇)專業為全國職業院校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示范專業,電子聲像技術和文物鑒定與修復專業為中央財政支持的重點建設專業,戲曲表演、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影視多媒體技術專業為浙江省高校“十三五”優勢專業建設項目。表演藝術綜合實踐教學基地和影視多媒體技術實訓基地為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踐教學基地。
第四條 學校具有高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計劃合計302名,具體分專業計劃安排如下:
(一)面向普高生159名
專業系 |
專業名稱及方向 |
培養方向 |
普高生 |
音樂系 |
音樂表演(聲樂) |
12 |
|
音樂表演(器樂) |
鍵盤樂器演奏 |
10 |
|
管弦樂器演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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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樂器演奏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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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流行音樂 |
流行音樂演奏 |
9 |
|
流行音樂演唱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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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制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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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表演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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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系 |
戲劇影視表演 |
21 |
|
表演藝術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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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 |
舞蹈編導 |
舞蹈編導 |
6 |
少兒舞蹈(只招女生) |
|||
文化管理系 |
文物修復與保護 |
30 |
|
合 計 |
159 |
(二)面向中職生143名
專業系 |
專業名稱及方向 |
培養方向 |
音樂類 |
舞蹈類 |
影視 表演類 |
工藝 美術類 |
備注 |
音樂系 |
音樂表演(聲樂) |
18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音樂類(聲樂)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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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器樂) |
鍵盤樂器演奏 |
14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音樂類(鍵盤)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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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樂器演奏 |
3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音樂類(管弦樂器)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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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樂器演奏 |
10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音樂類(中國樂器)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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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流行音樂 |
流行音樂演奏 |
6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音樂類電吉他、電貝司、爵士鼓、薩克斯、流行鍵盤、小號、長號等樂器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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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演唱 |
8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音樂類(聲樂)通俗唱法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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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制作 |
5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音樂類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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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表演 |
18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音樂類(聲樂)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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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系 |
戲劇影視表演 |
2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影視表演類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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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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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 |
舞蹈編導 |
舞蹈編導 |
39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舞蹈類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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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兒舞蹈(只招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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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管理系 |
文物修復與保護 |
15 |
僅限職業技能考試工藝美術類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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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82 |
39 |
7 |
15 |
注:舞蹈編導專業新生入學后,經測試將分舞蹈編導和少兒舞蹈兩個專業方向進行教學;中職生須參加相應類別的職業技能考試,具體見計劃表備注欄。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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