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發布
中山大學是教育部首批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試點高校,全國第一個大學生體育訓練基地。為提升我校競技體育水平,增強校園體育文化氛圍,推動學校體育事業全面發展,以體育拼搏精神進一步激發全校師生精神面貌,促進學校辦學水平提升,現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簡章。
第一條 招收項目
田徑、游泳、排球、擊劍
各項目小項詳見《中山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測試標準》。
第二條 招生計劃
招生人數78名,根據測試成績擇優確定不超過116名合格考生并予以公示。
項目 | 各項目計劃數 | 各項目計劃數包含 | 備注 | |
單考單招計劃數 | 二本線65%計劃數 | |||
田徑 | 34 | 4 | 10 | 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 短跑、跨欄、中長跑、跳躍、投擲 |
游泳 | 20 | 3 | 7 | 蝶泳:男1人、女2人;仰泳:男2人、女1人;蛙泳:男1人、女3人;自由泳:男4人、女4人;個人混合泳:男1人、女1人。 |
女排 | 6 | 5 | 1 | 單考單招(主攻1人、副攻1人、二傳1人、接應1人、自由人1人);二本線65% 主攻1人。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順序:主攻、副攻、二傳、接應、自由人。 |
男排 | 6 | 3 | 3 | 單考單招(主攻2人、接應1人);二本線65%及以上在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自由人1人,主攻、副攻 、接應、二傳。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順序:自由人、主攻、副攻 、接應、二傳。 |
擊劍 | 12 | 1 | 3 | 同等情況下,擇優錄取項目順序:男子重劍、女子重劍、男子花劍、女子花劍、男子佩劍、女子佩劍 |
注:若該項目符合資格人數少于計劃數,多余計劃數則調至其他項目,計劃調整順序依次為田徑、擊劍。
第三條 報名條件
一、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5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我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者不得報考。
二、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應與報考的運動項目一致(原則上運動小項也應對應一致)。
三、曾在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注冊并參加專業比賽(包括但不限于全國游泳冠軍賽、全國游泳錦標賽、全運會、全國青年游泳錦標賽、全國冬季游泳錦標賽、全國夏季游泳錦標賽等)的考生報考時須出示退役證明,否則不予參加測試。
第四條 報名方式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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