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發布(3)
第七條 監督管理
一、我校成立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
二、我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加強監督檢查。
三、考生及考生所在單位應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對在體育專項測試或文化課單獨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等,并將其考試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實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
四、我校將對測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備案,從嚴查處替考、服用興奮劑等嚴重作弊行為。
五、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開展入學專業水平復測和復核,對于復測和復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六、凡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入學后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運動訓練和體育比賽,無故不參加訓練和比賽者,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條例處理。
第八條 附則
本簡章由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于2017年1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于中山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中山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體育部解釋。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體育部咨詢電話:020-84113282
監察處電話:020-84115582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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