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興湘學院工商管理專業
湘潭大學興湘學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經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湘潭大學舉辦的一所獨立學院,是湖南省首家由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舉辦的獨立學院,坐落在毛澤東同志的故鄉——湖南省湘潭市。學院在中國科學研究評價中心發布的《2007中國獨立學院排行榜》中名列全國第35位,居湖南省獨立學院首位。
湘潭大學興湘學院工商管理專業
專業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管理、經濟、法律及營銷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企事業單位從事管理工作以及教學、科研工作的工商管理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
本專業畢業生應獲得的知識:掌握管理學、經濟學的基本原理,掌握現代企業管理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掌握現代企業管理以及國際企業管理的慣例和規則;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本專業畢業生應獲得的能力:駕馭市場風云,富有競爭意識和風險意識,具有企業策劃、經營戰略管理能力,市場調研、預測、營銷策劃能力,生產運行、工業工程、產品質量控制管理能力,理財、資本經營與資產重組管理能力,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能力,國際企業管理能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與文字表達、人際溝通以及分析和解決企業管理實際問題的基本能力;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本專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具有現代管理思維和創新意識,能運用電子計算機輔助企業管理和運用外語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主干學科
工商管理、經濟學。
主要課程
1.專業基礎課:管理學原理、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統計學、管理經濟學、產業經濟學、經濟法。
2.專業主干課:經營管理、生產管理、工業工程、質量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學、人力資源管理、企業戰略管理、管理信息系統。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公益勞動,1周;軍訓與國防教育,2周;認識實習,1周;學年論文,2周;教學實習,6周;畢業實習,2周;畢業論文,8周。
修業年限
四年,依《湘潭大學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可提前一年或推遲兩年畢業。
授予學位
管理學學士。
畢業資格與學位授予要求
1.本專業學生須修滿175.5學分方可畢業,其中必修課112學分,限定選修課24.5學分,任意選修課20學分(含跨學科類課程6學分),實踐性教學環節19學分。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湘潭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責任編輯:王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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