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工作章程(3)
第二十條 學校將根據高水平運動員在我校體育專項測試、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和高水平運動隊相關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劃定體育專項測試與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合格標準,并對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發給《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證書》。體育專項測試與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合格標準的劃定原則是:
1.體育專項測試:列入體育專項測試合格標準的人數不超過本項目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2倍。
2.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列入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合格標準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項目擬招收一級運動員人數的2倍(但若實際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人數不足此比例時,將執行適當比例的末位淘汰辦法)。
第二十一條 對經我校體育專項測試并達合格標準的高水平運動員,學校將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將其基本信息按照規定的格式報送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對獲得《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證書》的高水平運動員,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通過以下3種方式予以集中公示:
1.教育部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網址為:
http://gaokao.chsi.com.cn/
2.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以適當方式公示。
3.我校將在學校“招生與就業信息網”公示。網址為:
http://zjc.sicnu.edu.cn
未經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集中公示的高水平運動員,學校不能將其列為錄取對象。
第二十三條 對獲得《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證書》的高水平運動員,我校將在適當時候與其簽訂《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協議書》。其中,對經集中公示存在異議且經查證屬實者,學校將取消其可錄取資格。
第二十四條 已與我校簽訂《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協議書》的高水平運動員(除已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且達到合格標準的高水平運動員外)還須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第二十五條 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舉行有省級統一的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資格測試,則列為我校擬錄取對象的高水平運動員應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參加省級統一的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資格測試,且測試成績還應達到合格標準。
第二十六條 與我校簽訂了《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協議書》的高水平運動員,在填報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生志愿時,應在院校第一志愿中填報四川師范大學,且專業志愿應選擇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我校招生計劃所投放的專業。
第二十七條 與我校簽訂了《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協議書》的高水平運動員,在填報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后須及時將《考生志愿卡》的復印件寄至或傳真至學校招生就業處。
第七章 錄取原則
第二十八條 與我校簽訂《四川師范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協議書》,并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且文化考試成績又達到教育部規定要求(或我校劃定的合格標準)的高水平運動員,學校將區別其體育專項測試的不同結果,分別按照下述原則予以錄取:
1.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的生源所在地,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需達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且達到本科最低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110%)的,由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投檔我校,由學校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錄;
2.對經我校體育專項測試結果為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高水平運動員,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的生源所在地,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需達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且達到本科最低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110%)的65%,由學校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提出擬錄取意見,報經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后,按照有關規定與程序辦理錄取手續。
3.對經我校體育專項測試結果為成績特別突出、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且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高水平運動員,由學校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提出擬錄取意見,報經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后,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程序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九條 體育專項測試成績排序與擬錄取名單的確定原則:
1.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的排序為相同項目同一性別組所有參加測試的高水平運動員測試成績的排序。
2.在體育專項測試成績與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合格標準的基礎上,以體育專項測試成績擇優的原則及各項目擬錄取人數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八章 招生工作人員
第三十條 學校抽調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法規、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專業教師或干部參加學校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與招生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個人參加選拔與招生工作。同時,在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與招生過程中,任何個人的違規允諾均為無效,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由當事雙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學校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參加選拔與招生相關工作的工作人員須無直系親屬參加2017年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體育專項測試。
第九章 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三十二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期間,將在四川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信息網的《錄取快訊》中及時公布錄取結果。
第三十三條 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與招生工作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四川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信息網,網址為:
http://zjc.sicnu.edu.cn
2.四川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為:
028-84768899 84767065
3.四川師范大學體育學院,咨詢電話為:
028-84480800
4.電子郵件:sdzs@sicnu.edu.cn
5.傳真:028-84763388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招收的高水平運動員編入同專業同年級的教學班,并與同專業同年級的其他學生在同一校區就讀。
第三十五條 學校對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與招生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提供不實資料等作弊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取消作弊考生的報考與錄取資格。對參與違規操作或違反工作紀律的我校工作人員將依據《四川師范大學關于實行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的實施意見》予以查處。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如遇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當年關于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的有關規定調整出現沖突,則沖突部分自行以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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