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行政管理專業介紹
桂林,以山青、水秀、洞奇、石美聞名于世。1960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的前身----桂林機械專科學校就誕生在這個美麗的城市。學校先后更名為桂林機械工業學校、桂林無線電學校和桂林電子工業學院,先后隸屬于第四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機械電子工業部、中國電子工業總公司、信息產業部。2000年管理體制轉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是廣西重點建設的5所高校之一。2006年2月,教育部同意桂林電子工業學院更名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08年3月,學校成為工業與信息化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行政管理 (本科類)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行政管理、法學等方面知識,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行政管理法治化、現代化的復合型管理人才。本專業要求學生了解國內外行政管理學、法學理論發展及國內行政管理信息,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運用專業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本專業學生畢業后,適合從事黨政機關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基層組織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行政管理學、法學、政治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全面、系統的專業訓練,具有運用行政管理學、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管理事務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 掌握行政管理學、法學、政治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 掌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和分析方法;
3.了解行政管理學、法學、政治學的理論前沿和法治建設的發展動態與趨勢;
4. 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特別是行政管理方面的相關政策;
5. 掌握計算機應用的基礎知識,具備比較熟練的外語能力;
6.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和從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政管理的實際工作能力;
7.具備基本的人文素質與獨立思考的能力。
三、主干學科、主要課程與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主干學科:行政學、管理學、法學
主要課程:管理學原理、行政學原理、政治學原理、社會學概論、當代中國政治制度、比較政治制度、法理學I-II、憲法學、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學、政府經濟學、行政組織學、地方政府學、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管理心理學、信息管理概論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黨政機關見習、社會調查與社會實踐、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
四、畢業合格標準
1.符合德育培養目標要求;
2.畢業生畢業學分為196分(課內教育188學分+課外教育8學分);
3.符合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
五、標準修業期限和授予學位
標準修業期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責任編輯:趙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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