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長春理工大學招生章程公布(2)
■ 英語專業、俄語專業、日語專業、翻譯專業、生物技術專業、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50元;
■ 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通信工程專業、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專業、信息對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8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理工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學校以“助困助學、勵志育人”為目標,構建了“國家、省、學校、社會四位一體”的學生資助工作體系,設立校長獎學金、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王大珩專項獎學金等校內獎學金,綠色通道、金色起點、溫暖工程、親情工程、勵學工程、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學長行動等校內特色資助項目,王大珩獎學基金、正榮獎助學金、露泉獎學金、海拉獎學金等社會類獎助學金,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支持和保障。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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