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光華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公布(2)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機械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經濟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保險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投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汽車服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2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800元;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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