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公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財經職業學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17年全國統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性質及代碼
學校全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
學校性質:學校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渝府〔2007〕38號),教育部備案,重慶市商委主管,重慶市教委教學業務管理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4128
第四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
普通高等職業專科學校
第五條 辦學地址
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西段2號,學校無分校和聯合辦學點。
第六條 學歷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條 辦學基本條件
學校地處重慶市永川區城區,現占地708.6畝,校舍建筑面積20.6萬平方米,教學樓、實訓樓、圖書館、學生公寓、學生食堂、標準田徑運動場、禮堂等設施齊全,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255萬元,圖書館藏書59.95萬多冊,教職工415人(其中教授14人,副高職稱79人,博士4人,碩士175人)。有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人,全國優秀教師3人,重慶市優秀教師2人,重慶市優秀專業技術人才1人,重慶市中青年骨干教師1人,重慶市首批社科專家庫成員3人,碩士生導師2人。
第八條 獎貸學金和貧困生資助管理辦法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貧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政策。在校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學年;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生·學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到當地教委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學年最高可貸款8000元)。品學兼優的學生還有機會獲得學校獎學金,一等3000元/生·學年,二等1000元/生·學年,三等500元/生·學年。學校還開辟了勤工助學崗位,實行了特殊困難補助制度。
第三章 招生機構及監督
第九條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 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設立招生監察領導小組,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辦公室主任任副組長,負責對學校招生的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處理招生工作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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