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生須知(5)
2009年1月15日后公布美術統考成績及本科、高職(專科)、高職單考單招合格分數線。屆時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查詢本人的美術統考成績。考生的美術統考成績通知單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制作,通過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各高考報名單位發至考生本人。 (責任編輯:孫彪)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七、美術統考成績使用的有關規定
1、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除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外)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含單考單招高職)專業,錄取時均應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
2、其他院校美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美術統考成績,也可在美術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使用校考成績。
八、文化考試
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分文史類、理工類)或北京市高職單考單招考試。
九、填報志愿
填報相關院校美術類專業志愿的考生,須獲得北京市美術統考合格成績,如招生學校自行組織校考,則考生須在獲得美術統考合格成績的基礎上再獲得校考合格成績。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的時間為2009年5月中旬(與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志愿填報同步進行)。藝術類本科專業志愿填在提前錄取批次欄目內;藝術類高職(專科)志愿填在藝術類高職錄取批次欄目內;高職單考單招藝術類專業志愿填在高職單考單招錄取批次欄目內。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統考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藝術類普通專業志愿。但當普通專業志愿與藝術類專業志愿錄取時間發生沖突時,以藝術類專業志愿錄取優先。
十、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