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委公布三校生高考加分政策
凡獲省市級(含省市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稱號者,參加本市高等職業院校(5月)招生統一考試,享受高考成績總分加12分的政策,由高校擇優錄取;參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6月)招生統一考試,享受高考成績總分加20分的政策,由高校擇優錄取。
在校期間兩次獲得或畢業學年期間獲得區縣、主管局級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以及在校期間參加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獲得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或參加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職業技能競賽獲個人全能獎的技能特長生,參加本市高等職業院校(5月)招生統一考試,享受高考成績總分加6分的政策,由高校擇優錄取;參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6月)招生統一考試,享受高考成績總分加10分的政策,由高校擇優錄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