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概況
首都師范大學創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語、藝術等專業的綜合性師范大學,是北京市重點投入建設,進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屬重點大學。建校55年來,共培養各類高級專門人才近10萬名,是為北京市基礎教育輸送合格師資和培養其他現代化建設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各類在校注冊生總數29,47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0,454人,博士 研究生 394人,碩士研究生5,086人,成人教育學生12,019人,外國留學生1,520人,已形成從本科生到碩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從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學生教育全方位、多層次的辦學格局和教育體系。
學位點建設
學校現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個(歷史學、中國語言文學、數學),博士點41個,博士后流動站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3個,碩士點110個,專業學位授權點4個(教育碩士、藝術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翻譯碩士),另可接收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港澳臺以及國外留學生攻讀碩士及博士學位研究生。
學科建設
學校現有4個國家級重點學科(世界史、中國古代文學、基礎數學、植物學),1個國家重點建設學科(美術學);2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三維信息獲取與應用實驗室、太赫茲光電子學實驗室),3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基礎學科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歷史學),1個教育部體育與藝術人才培養基地;1個全國省屬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詩歌研究中心),1個教育部首都師范大學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1個教育部空間信息技術應用工程研究中心;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地理科學與技術)。
科學研究
學校設有93個研究所(中心),建有北京市大學科技園。“十五”以來,獲批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616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42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67項,“863”計劃項目及子課題18項,“973”計劃合作項目9項。獲省部級以上獎勵72項,科研項目總經費11246萬元。
辦學條件
教學科研用儀器設備38,260臺件,擁有各類實驗室60個。校圖書館收藏各類圖書文獻369.4142萬冊(件),其中印刷型文獻266.7214萬冊,館藏基礎雄厚,是全國文獻資料骨干館之一。學校數字校園網絡全面開通,建有國家級標準塑膠運動場、體育館、羽毛球館、游泳池等體育運動場地。
師資隊伍
學校現有教職工2462人,在1210名專任教師中有教授214人、副教授425人;博士470人,碩士397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72%。在校工作的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5人,有俄羅斯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長江學者計劃特聘教授2人,特聘教授23人,博士生導師191人,碩士生導師791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1人,國家教育部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4人。
國際交流
學校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活動。目前已同27個國家和地區的136所大學建立了校際交流合作關系。每年接待來訪交流團組110多個,公派學生留學或短期研修200人左右,派出教師350人左右。同時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可以接受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學生的院校之一,每年招收長短期留學生2500多人。
培養機制
學校設有研究生新生獎學金、研究生優秀獎學金、研究生單項獎學金、研究生科研獎勵、學術創新立項基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資助、國內外聯合培養基地等獎勵項目。每年舉辦研究生學術節,知名學者論壇百余場,博碩論壇促進學術交流、歷練學術能力。
一、培養目標
為國家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接收推薦免試生
我校各專業均可接收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熱忱歡迎在全國各有免試推薦權的高校中已經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報考我校。相關信息詳見“2010年招收外校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辦法”
三、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復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同等學力考生可跨專業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報名時按本科生對待,復試時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詳見教育部網站)的體檢要求。
6.關于2010年單獨考試的說明:
(1)報考條件:
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我校不招收外單位定向生)。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注: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證明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書,否則不予報名確認。
(2)招生名額:7人。
(3)教育部規定招生名額主要用于招收國家急需的艱苦專業和艱苦地區的優秀在職人員。各單位招收哲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等門類人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單位單考名額的30%(我校以上門類招生人數不超過2人)。我校將根據考試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4)我校為“拉薩高等師范專科學校”委托培養單獨考試碩士研究生2名。
四、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 考研 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 成考 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報名過程分為兩步
(1)網上報名(以09年為例):考生須在9—10月份(網上報名時間為: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報名,時間為2008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請盡早上網登錄,避免高峰時段網絡堵塞,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
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不論是否已支付報考費,所填報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將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網報信息,考生仍可在網上報名起止時間內,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修改。請慎重選擇。
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A.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B.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C.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2)現場確認:網報成功后,考生須在11月中旬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確認報名信息,并進行繳費(網上繳費的考生除外)、照像。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
確認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及軍隊文職干部持軍人身份證件)、學生證(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學歷證書(非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網上報名的報名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查驗→ 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 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所有報考委托培養、定向培養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注:藝術類(音樂學院、美術學院、中國書法研究院)考生可在當地報名考試。
4.報名費:具體見教育部公告。
5.交費方式:報考點選定為我校的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后,必須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得到交費成功信息后,方可到我校確認網報信息、照相、領取準考證,否則報名無效。報考點選定為其他地方的考生交費方式以當地報考點規定為準。
6.注意事項:
(1)請考生在提交信息和進行網上支付報考費前,務必認真核準所選擇的“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信息,錯選報考點已進行網上支付交納的報考費,將不予退還。錯選報考點的考生若要正確報名,必須重新注冊、報名、交費。
(2)有效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凡所持身份證件在考試前到期者,請及時更換,以免影響考試。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五、資格審查
1.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考生的少數民族名稱及代碼網報時應如實填寫,弄虛作假或輸入錯誤、復試時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國家少數民族有關政策。
3.考生須在復試時提供如下材料:
(1)應屆本科生提供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和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同等學力考生提供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
注: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六、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2.初試時間、地點:時間以教育部通知為準;報考我校并在北京地區參加考試的學生,考試地點在我校。在其他地區參加考試的考生請向當地高招辦或有關部門咨詢考試地點。
3.復試時間、地點:時間為2010年4月中下旬(具體以研究生部網站通知為準);地點為首都師范大學。
4.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2)外語口語、聽力測試;
(3)專業科目筆試(含專業必須的實驗操作、上機操作或專業技法等)、專業面試;
(4)外語專業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參加二外聽力及口語的測試;
(5)同等學力考生(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5.復試方式、比例和權重:
我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以進一步考查學生的專業基礎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復試人數一般為招生規模的120%左右。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注:面試成績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調劑
1.我校各單位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在專業內部或專業之間進行適當調劑。
2.我校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生源情況適當接收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校外調劑生,屆時會在研究生部網站發布接收調劑生的相關信息。
3.我校將努力幫助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教育部復試 分數線 及相關要求,而由于名額所限未能錄取的考生聯系調劑單位。
八、體檢
有關體檢事宜詳見研招辦后期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詳見教育部網站)。
九、錄取
1.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須在錄取前,分別簽定協議。
3.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四類:非定向、定向培養、委托培養、自籌經費。錄取時,參照考生本人所選擇報考類別和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確定錄取類別(委托培養生除外)。
(1)非定向:國家計劃內招生,培養費用由國家撥款。錄取前考生檔案調入我校,京外考生戶口臨時調入北京。畢業分配“雙向選擇”。
(2)定向培養:國家計劃內定向招生,培養費用由國家撥款。我校不招收外單位定向生。
(3)委托培養:國家計劃外招生,培養費用由考生單位提供。錄取前考生單位、我校、考生三方簽署委托培養協議。檔案、工資關系和戶口不轉至我校。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4)自籌經費:國家計劃外招生。錄取前我校與考生簽署自籌經費培養協議。錄取前考生檔案調入我校,京外考生戶口臨時調入北京。畢業分配“雙向選擇”。
4.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托培養碩士生,我校不招收外單位定向生。
5.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招生院系所和導師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招生人數
我校2010年各專業招生人數待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后另行公布。
十一、學費標準
錄取類別為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需交納學費,2010年收費標準見后期通知。2009年收費標準為:
序號 | 考生類別 | 學費標準 |
1 | 碩士自籌經費(文科專業、理科專業) | 5000元/生/年 |
2 | 碩士自籌經費(外語專業、藝術專業) | 7000元/生/年 |
3 | 碩士委托培養(文科專業) | 20000元/生 |
4 | 碩士委托培養(理科專業、外語專業、藝術專業) | 25000元/生 |
十二、培養機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學習年限為2-4年。2010年我校將加大獎勵力度,并通過助學貸款、特困補助、科研獎勵、研究生獎學金以及助學、助管、助研的"三助"活動等多項措施,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三、就業:
1.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培養單位。
十四、招生專業目錄及參考書目查詢注意事項
1.標“★”的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立的二級學科專業;
2.參考書目排列順序與重要程度無關;
3.請根據考試科目代碼查找參考書目;
4.考試內容可超出參考書范圍;
5.目錄內容如有變化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解釋為準。
十五、招生信息查詢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網址:http://222.35.140.57/ [公網],http://grad.cnu.edu.cn/ [教育網]),考生須隨時登錄研究生部網站查詢有關通知。
報名、現場確認、準考證發放、考場安排(我校考點)、初試成績、復試通知、錄取結果等信息均可上網查詢。
十六、聯系方式
1.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校本部主樓503室
網 址:http://222.35.140.57/ [公網],http://grad.cnu.edu.cn/ [教育網]
地 址:北京市西三環北路105號 首都師范大學研招辦
郵政編碼:100048, E-mail:cnuyzb@126.com
咨詢電話:010-68465054,010-68902658 傳真:010-68428574
2.各招生院系:
(001)政法學院
010-68902681
(002)馬克思主義教育學院
010-68902696
(005)教育科學學院
010-68901745
(006)文學院
010-68902306
(007)中國詩歌研究中心
010-68902306
(008)歷史系
010-68902154
(009)音樂學院
010-68900436
(010)美術學院
010-68437737
(012)外國語學院
010-68901969
(013)數學科學學院
010-68902354轉220
(014)物理系
010-68902348
(015)生命科學學院
010-68902329
(016)信息工程學院
010-68901048
(017)化學系
010-68903040
(018)資源環境與旅游學院
010-68902339
(019)中國書法文化研究院
010-68902274
(020)教育技術系
010-68902832
(021)計算機應用聯合實驗室
010-68900550
(022)初等教育學院
010-62516775
(023)高等教育研究所
010-68902920
十七、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教育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等)招生專業目錄待教育部文件下發后另行公布。
十八、招生簡章內容如有變化以研究生部網站通知為準。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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