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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含義和本質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主要構成。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運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一、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含義
法律的產生:法——法律。法律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隨著私有制、階級和國家的出現而逐步產生的。法律的發展類型與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之后的社會形態一致,有四種歷史類型:奴隸制法律、封建法律、資本主義法律、社會主義法律。
(一)法律的一般含義法律是一種復雜的社會歷史現象,研究法律現象的學科就是法學。
運用"現象-抽象"的方法看問題:1.法律是由國家創制并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產生與實施)
這是法律與道德規范、宗教規范、風俗習慣、社會禮儀、職業規范的首要區別。
(1)國家創制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制定:即國家機關在法定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補充、修改、廢止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動。
二是認可:即國家機關賦予某些既存社會規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賦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動。
(2)國家保證實施:實質在于——法律具有國家強制性。
法律的國家強制性:第一,對違法行為的否定和制裁第二,對合法行為的肯定和保護。
國家強制力并不是保證法律實施的唯一力量,法律意識、道德觀念、紀律觀念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2.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本質)
(1)法律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而不是個別統治者的意志;(2)法律體現的僅是上升為國家意志的那部分整體意志,而不是全部。統治階級意志還體現在國家政策、道德和比較高統治者的言論之中。
3.法律由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基礎)
法律產生于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基礎之上。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是指與人類生存相關的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地理環境和人口等。
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是決定法律本質、內容和發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生產方式:生產關系:有什么樣的生產關系就有什么的法律生產力:生產力發展水平制約法律的發展程度。
法律定義: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體系。
(二)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本質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經歷了孕育期、創立期、發展期,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本質:1.在法律意志上,是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廣大人民意志的體現,階級性與人民性的統一;2.在實質內容上,是社會歷史發展規律和自然規律的反映,有鮮明的科學性和先進性;科學性和先進性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堅持了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二是善于借鑒我國傳統法和外國法的成功經驗;三是立法體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術適應時代發展而不斷改革、創新,使立法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
3.在社會作用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法律保障。體現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的各個方面。
二、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現行法律規范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原則(調整的法律關系)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并由它們所構成的具有內在聯系的統一整體。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內容結構:以憲法為核心,以涵蓋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7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等3個層次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一)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具有比較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據。其他任何法律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與憲法相關的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民族區域自治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立法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國旗法》、《國徽法》、《國籍法》等。
(二)民商法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我國目前尚無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則》為基本法律,輔之以其他單行民事法律:《合同法》、《擔保法》、《拍賣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等。
商法:是調整公民、法人之間商事關系和商事行為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我國商法主要有:《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法》、《信托法》等。
(三)行政法行政法:是調整行政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分為一般行政法和特別行政法兩個部分。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關行政主體、行政行為、行政程序、行政責任等一般規定的法律法規。如《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
特別行政法:指適用于各專門行政職能部門管理活動的法律規范,包括國防、外交…
(四)經濟法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監管與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包括兩部分:一是創造平等競爭環境、維護市場秩序方面的法律:《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等。
二是國家宏觀調控和經濟管理方面的法律:《預算法》、《審計法》、《會計法》、《中國人民銀行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個人所得稅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
(五)社會法社會法是調整勞動關系、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特殊群體權益保障等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包括勞動保護、勞動合同、就業促進、職業衛生、社會保險、社會救助、慈善事業、安全生產、特殊群體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已制定的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礦山安全法》、《紅十字會法》、《公益事業捐贈法》等。
(六)刑法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我國1997年3月14日修訂《刑法》。
(七)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程序法:是規定保證權利和義務得以實現或職權和權責得以履行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我國目前的程序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 《海事特別訴訟程序法》、《仲裁法》等。
三、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運行
法律的運行:一個從創制、實施到實現的過程。包括: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執行、法律適用(立法、守法、執法、司法)等環節。
法律制定:國家對權利和義務,即社會利益和負擔進行的權威性分配;法律遵守、執行、適用:把法定的權利和義務轉化為現實的權利和義務,把文本上的法律轉化為現實中的法律。
(一)法律制定(立法)
法律制定-立法:是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制定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動。是法律運行的起始性和關鍵性環節。
全國人代會及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
國務院各部門:制定部門規章。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代會及常務委員會: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規章。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人大: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特別行政區:本地區的法規。
全國人大立法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審議,法律案的表決,法律的公布(二)法律遵守(守法)
法律遵守:是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權力和權利以及履行職責和義務的活動。
守法-依法辦事的兩層意思:依法享有并行使權利、依法承擔并履行義務。
守法主體:在社會主義國家,一切組織和個人都是守法主體。
(三)法律執行(執法)
廣義法律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在國家和公共事務管理中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貫徹和實施法律的活動。
狹義法律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活動,即行政執法。
行政執法主體: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
我國兩類行政執法主體:——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包括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政府中享有執法權的下屬行政機構;法律授權的社會組織、行政機關依法委托的社會組織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執行法律。
(四)法律適用(司法)
法律適用: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適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
司法機關:國家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
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法律監督權。
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
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法治"與"法制":"法治":是一種治理國家的理論、原則、理念和方法,是一種社會意識。
"法制":國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簡稱,是一種社會制度。
依法治國: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依法治國的主體:人民群眾。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主要任務:(一)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二)提高黨依法執政的水平依法執政:就是堅持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不斷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法制化、規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體制、法治的程序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三)加快建設法治政府1.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是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
2.提出法律議案、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制度,要符合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
3.全面、正確地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保障法制統一,政令暢通,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的權力和利益,及時糾正、這才違法行為,有效維護經濟社會秩序。
4.基本形成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是人民群眾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時反映,使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準確、及時,使制定的政策、發布的決定相對穩定,使行政管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誠信。
5.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使社會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6.使行政權力與責任緊密掛鉤、與行政權力主體利益徹底脫鉤。
7.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觀念明顯提高……
(四)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共7項措施(五)完善權力制約與監督機制防止權力濫用與腐敗,加強對權力的制約與監督,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
為此,要進一步完善國家監督體系與制度:1.強化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職能… ;2.充分發揮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作用… ;3.進一步完善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機制…
4.加強對司法機關的監督(六)培植新型的社會主義法律文化1.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既立足中國實踐,又充分體現時代精神,…;2.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3.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 4.繁榮社會主義法學,提高法學教育質量和水平,培養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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