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的考試科目
法律碩士聯考共有四門,政治理論(文科)、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刑法學民法學和綜合考試(含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學、中國法制史)使用全國聯考試卷。考試時間一般為每年的一月份,考試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
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
法律碩士的歷年錄取分數線
2001年國家規定的法律碩士錄取分數線為:往屆考生325分以上,應屆考生330分以上。
2002年國家規定的法律碩士錄取分數線為:往屆考生340分以上,應屆考生345分以上。
2003年國家規定的法律碩士錄取分數線為:往屆考生320分以上,應屆考生325分以上。
法律碩士有哪些學習方式?
法律碩士采用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不脫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脫產學習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法律碩士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按法學一級學科設置,采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為30學分,總學分不得低于45學分。法律碩士實行導師組集體培養,導師組由各專業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并吸收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原專業背景有所側重,字數一般不少于2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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