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公司沒有適時地讓自己的組織制度發生變化,這個公司就不會成長。
前一段在上海做一個電視節目的時候,嘉賓們說起各自改革開放30年來的變化,其中一位嘉賓就說,我沒有什么變化,就是換了四個老婆,其他的全沒變。他還感嘆,這幾十年最大的一個教訓,就是沒有人能靠得住,女人也靠不住,自己換了四任老婆,都沒把公司搞好。今天他公司的形態仍然是個體戶。另一位跟他一樣老資格的標志性人物柳傳志,組織的衣服換了四、五件了,從國有民營,到變成香港的有限公司,完了上市,變成股份制有限公司,再變成一個跨國性組織,到現在還在研究,還在變。
很多民營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如果沒有適時地讓自己的組織制度發生變化,沒有引進新的資本和創造新的更好的治理結構,沒有引進專業團隊,這個公司就不會成長。
組織構建的不同也帶來完全不同的企業家生活狀態。很多創業的民營企業,老板每天都很忙,忙著抓銷售、抓管理,事必躬親。我認識一個房地產老板,總共沒做幾個項目,已經累得昏天黑地。相反的例子是萬科。王石從零開始創業,經過25年,萬科成為世界上最大的住宅開發公司,但你看看王石,多自由,幾乎征服了世界上所有的高山。這就是差異,組織建設的差異。
回過頭來看,我們過去30年里,究竟是哪一些組織制度的變化使企業能夠快速成長,從而打破增長的極限?
民營企業內部組織變革大概有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在1993年《公司法》出臺以前,民營企業的主要組織方式是參考江湖組織。但江湖的組織方式有兩個問題無法解決,一個是江湖組織有進入、無退出的機制;另一個是沒有辦法程序化地更換一把手,只能通過非常規方式,所以民營組織的江湖時代充滿了血腥。由于1993年以前民營企業很多問題都沒有好的辦法解決,比如激勵問題,所以民營企業就長不大。
到了1993年以后有了《公司法》,組織就可以建立在契約關系和股東關系這個法律層面上。此刻,每一個企業都面臨著一個巨大的挑戰,就是怎么樣把兄弟變成股東。如果在這個關鍵坎兒上企業沒能完成這樣一個組織變革,你的極限就到了。凡是由大哥變成了董事長,由兄弟變成了股東,這種公司、這種民營企業都活過來了。
2001年之后我們整個進入了一個新的互聯網時期,進入新的經濟時期和創業時代,國企的改革又給了巨大的市場空間,那些適時變化的民營企業于是進入一個現代公司治理結構時期,他們的成長空間也就前所未有地寬廣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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