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長安大學《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將2017年我校MBA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如下: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
報考我校的統考考生成績符合所報學科專業(領域)國家A類地區基本分數。
二、復試時間、地點
1.復試報到時間
報到時間: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
報到地點:長安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一樓103室
2.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2017年3月22—23日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企業管理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同等學力加試。
三、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報到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畢業(結業)生:準考證、政審表、二代居民身份證、本科畢業(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2.高職高專畢業生:準考證、政審表、二代居民身份證、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所有考生須交驗證件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境外學歷)。
四、復試方式
復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是專業課測試,重點考核專業學術水平及知識結構,面試重點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外語口語和聽力水平、專業綜合能力、科研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
五、體檢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體檢醫院:1、西安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2、長安大學校醫院(本部),考生自行選擇。
體檢要求:體檢前不要進食,并將體檢結果(含肝功化驗單)送學院。體檢表從體檢醫院索取,體檢表上必須貼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蓋醫院騎縫章,體檢結果有結論并有醫院體檢章,否則體檢無效。
六、校外調劑
我校工商管理可接收部分校外考生調劑,校外調劑工作歸口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管理,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需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以接到電話通知的為準。
長安大學MBA教育中心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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