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考試要點: 1.了解工程項目合同的體系和示范文本。 2.熟悉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和特點,工程合 同和貨物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3.掌握咨詢工程師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貨物采購合 同的履行,工程合同的履行和風險。 第一節概述 一、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 (熟悉) (一)符合法律法規的原則 (二)平等自愿的原則 (三)公平原則 (四)誠實信用原則 (五)等價有償的原則 二、工程項目合同的特點(熟悉) (一)工程項目合同是一個合同群體。 (二)合同的標的物僅限于工程項目涉及的容。 (三)合同內容龐雜。 (四)工程項目合同主體只能是法人。 (五)工程項目具有較強的國家管理性。 三、工程項目合同示范文本(了解)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概念和作用 合同示范文本是針對當事人缺乏訂立合同的經驗和必要的法律常識,由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制定的范本,目的在于指導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 合同示范文本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陳列,以便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參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更好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防止事后發生合同糾紛。 (二)我國工程項目合同示范文本 (1)2000年4月,經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同意,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印發了《工程咨詢服務協議試行本》。 (2)2002年,中國工程咨詢協會草擬完成《總承包/交鑰匙工程合同試行本》,不久就可以印發。 (3)1999年,建設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聯合頒發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4)2000年3月,建設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聯合頒發了《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文本》。 (5)2000年3月,建設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聯合頒發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文本》。 (6)2000年2月,建設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聯合頒發了《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 (7)2002年7月,建設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聯合頒發《建設工程造價合同示范文本》。 世界銀行最近決定,從2003年起,所有世行貸款項目一律使用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菲迪克)1999年新版合同范本。即:《施工合同條件》、《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條件》、《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合同條件》和《簡明合同格式》。 四、咨詢工程師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掌握) (一)協助業主設計合同體系方案 (二)協助業主與承包商進行合同談判 (三)協助業主簽訂合同 (四)監督、管理合同的履行 第二節工程項目合同體系(了解) 一、工程項目前期咨詢合同 前期咨詢協議或合同的主要內容是: (一)明確規定任務和目標 (二)明確業主和咨詢工程師的義務 1.業主的義務 (1)業主要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工程師提供與咨詢服務有關的工作資料。 (2)業主負責協調外部關系,協助咨詢工程師打通對外聯系渠道,以便咨詢工程師能收集到咨詢工作所需要的信息,為咨詢工程師完成咨詢報告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3)咨詢工程師到現場辦公的,業主要負責提供合同中規定的設備和設施以及其他辦公條件。 (4)國外咨詢工程師入境,業主要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2.咨詢工程師的義務 (1)按合同規定按時保質向業主提供工程項目咨詢成果。 (2)要全面完成合同中規定的以咨詢業務為中心的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3)咨詢工程師要用合理的技能和智慧,謹慎而勤奮地工作,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合同規定范圍行使職權,超越規定的職權范圍時,要向業主請示批準。 (4)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原則,盡職盡責,只能收取與咨詢業務有關的正當的合理的報酬。 3.規定咨詢單位應得的報酬 包括支付的數量、支付方式、幣種和支付次數。 二、勘察設計合同 勘察設計的合同條款的主要內容如下: ⑴明確規定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完成的任務,就是向業主交付圖紙、文件、資料、說明、數據等等。要寫明提供每種文件資料的時間、份數、送交地點、接收手續,并寫明違約的懲罰措施。 ⑵明確規定勘察設計質量要求。 ⑶明確規定業主對勘察、設計單位的支持,包括提供給勘察設計單位的各種資料和數據及其他協作條件。 ⑷明確業主對勘察設計單位應支付的勘察設計費用。 ⑸在合同條款中,對雙方糾紛、索賠、保險、仲裁、賠償、擔保等等,也要有詳細規定。 三、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就完成具體工程項目的建筑施工(或含部分設計)、設備安裝、設備調試、工程保修等工作內容,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四、貨物采購合同 建設工程貨物采購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為實現建設工程物資買賣,設立、變更、終止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第三節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內容(熟悉) (一)工程范圍 (二)建設工期 (三)中間交工工程 (四)工程質量 (五)工程造價(合同價款) (六)技術資料 (七)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 (八)撥款 (九)竣工驗收 (十)保修范圍 (十一)雙方相互協作條款 二、合同的履行 (一)發包人的義務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解決以上事項的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保證數據真實,位置準確。專用條款內需要約定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時間。 (5)辦理施工許可證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以及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通訊等公共設施法律、法規規定的申請批準手續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證件(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并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二)承包人義務 (1)根據發包人的委托,在其設計資質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設計,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7)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施工進度 1.進度計劃 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監理工程師。 2.開工及延期開工 承包人應當按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3.工期延誤 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程施工,如果由于其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有些情況下工期延誤后,竣工日期可以相應順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①發包人不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②發包人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③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④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⑤不可抗力; ⑥專用條款中約定或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⑦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四)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者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準。 2.施工過程中的檢查和返工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工程的檢查、檢驗,是他們的一項日常性工作和重要職能。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以及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因承包人引起的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責任,賠償發包人的直接損失,工期相應順延。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由于隱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隱蔽,很難再對其進行質量檢查(這種檢查成本很大),因此必須在隱蔽前進行檢查驗收。對于中間驗收,合同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單項工程和部位的名稱、驗收的時間和要求,以及發包人應提供的便利條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和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的要求,驗收24小時后,監理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監理工程師已經批準,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者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監理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前24小時向承包人提出書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應承認驗收記錄。無論工程師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露或者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者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但工期也予順延。 5.試車 對于設備安裝工程,應當組織試車。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單機無負荷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由承包人組織試車。 (2)聯動無負荷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由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書面通知承包人。 (3)投料試車。投料試車,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全部負責。 (五)合同價款管理 1.施工合同價款及調整 施工各同價款,是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這是合同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招投標等工作主要是圍繞合同價款展開的。合同價款應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和非招標工程的工程預算書確定。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可以按照固定價格合同、可調整價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3種方式約定。可調整價格合同中價款調整的范圍包括: ①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②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③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④雙方約定的其他調整或增減。 2.工程預付款 工程預付款主要是用于采購建筑材料。預付額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得超過當年建筑(包括水、電、暖、衛等)工程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預制構件以及工期在6個月以內的工程,可以適當增加;安裝工程一般不得超過當年安裝工程量的10%,安裝材料用量較大的工程,可以適當增加。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 3.工程量的確定 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核實確認,是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其具體的確認程序如下:首先,承包人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然后,監理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成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4.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發包人應在雙方計量確認后14天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用于工程上的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價款,以及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按比例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合同價款調整、設計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追加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六)竣工驗收與結算管理 1.竣工驗收工作程序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驗收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 2.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自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確認后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質量保修 建設工程辦理交工驗收手續后,在規定的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當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所謂質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中對質量的要求。 為了保證保修任務的完成,承包人應當向發包人支付保修金,也可由發包人從應付承包人工程款內預留。質量保修金的比例及金額由雙方約定,但不應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工程的質量保證期滿后,發包人應當及時結算和返還(如有剩余)質量保修金。發包人應當在質量保證期滿后14天內,將剩余保修金和按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返還承包人。 (七)合同變更的管理 1.設計變更 2.其他變更 (八)索賠和爭議管理 1.索賠 索賠是當事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合同等規定,對于并非由于自己的過錯,而是屬于應由合同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且實際發生了損失,向對方提出給予補償的要求。 2.爭議的解決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①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后,在一般情況下,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只有出現下列情況時,當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①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②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③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④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三、合同風險管理(掌握) (一)合同簽訂和履行方面的風險 (1)合同條款不全面。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善,合同文字不細致、不嚴密,致使合同存在比較嚴重的漏洞;或者合同存在著單方面的約束性、過于苛刻的責權利不平衡條款。 (2)合同內沒有轉移風險的擔保、賠、保險等相應條款或條款不完善。 (3)合同內缺少因第三方影響造成工期延誤或經濟損失的條款。 (4)發包方資信因素。發包方履約能力差,由于發包方經濟情況變化,無力支付工程款;或是發包方信譽差,不誠實,有意拖欠工程款。 (5)分包。由于選擇分包商不當,會遇到分包商違約,不能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分包工程,致使影響整個工程進度或發生經濟損失。 (6)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發包方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或付款,或者是發出錯誤的指令。 (二)合同風險的處理 1.控制風險 (1)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2)加強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風險。 2.轉移風險 (1)推行索賠制度,相互轉移風險。 (2)向第三方轉移風險。向第三方轉移風險包括推行擔保制度和進行工程保險。 第四節工程項目貨物采購合同管理 一、貨物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熟悉) ⑴貨物種類要具體化。 ⑵質量要求。 ⑶質量標準。 ⑷時間要求。 ⑸價格條款。 ⑹交貨條款。 ⑺驗收條款:①驗收內容;②驗收根據; ③驗收標準;④驗收期限;⑤驗收地點。 ⑻結算條款。 ⑼違約責任。 二、貨物招標采購合同的履行(熟悉) 1.監造檢驗的基本內容 (1)貨物質量主要是通過建立和實施質量保證體系來保證的。咨詢工程師要首先了解制造廠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制定和有效實施情況。 (2)咨詢工程師要掌握貨物招標采購合同的全部內容,特別是要掌握合同中的技術標準、規范要求、貨物的質量要求和時間要求,以及檢驗標準要求,并且據此制定監造檢驗計劃,列出重點監造檢驗目錄。 (3)在設備制造開始之前,要組織召開協調會議,使制造廠明確產品要求、檢驗內容、方式、時間以及各自的義務等。 (4)設備制造工作中,根據需要咨詢工程師應進駐制造現場進行監造檢驗。監造檢驗的方法一般是目檢、實測、記錄、照相等。當需要使用測試儀器時,制造廠商應提供協助和方便。 (5)設備制造完畢后,咨詢工程師參加全面的質量驗收,認真做好出廠前的檢驗測試,把問題消除在出廠之前,并寫出檢驗報告。 檢驗報告應該是根據采購訂貨合同及其附件提出的技術規格和要求,對采購的設備和材料進行檢驗、測試和其它有關質量檢查的真實情況的記錄。 為了提高編寫檢驗報告的質量,咨詢工程師應根據經驗編制統一的格式。檢驗報告的結論部分,應該明確被檢驗的設備或材料可以驗收、有條件驗收、或拒收的結論。 (6)設備的檢驗,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也可聘請有資格和有信譽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承擔檢驗工作。 (7)設備、材料運抵施工現場后,主持倉儲的管理人員要開箱檢驗,合格后方能入庫。 2.監造檢驗的要求 (1)在機械設備制造之前,咨詢工程師要召開預檢會議,審查制造廠的檢驗計劃。 (2)機械設備檢驗應按訂貨合同文件規定的標準、規范進行。 (3)做好檢驗報告,因為檢驗報告是對機構設備質量的真實記錄。 (4)對合格產品,有關參檢方要聯名簽字,并且一切文件要完整無損。對不合格產品,咨詢工程師要提出處理意見。 (5)對產品質量有爭議的問題,可以聘請第三方檢驗,也可請專家或有關專業部門檢驗,得出公正的結論。 3.貨物催交 催交的任務就是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督促廠商按期交付貨物,防止進度拖延。在催交過程中,咨詢工程師主要抓好的幾項工作: ①檢查廠商交貨計劃; ②制定催交計劃; ③索取廠商制造進度表和進度報告; ④催交廠商提交圖紙和技術文件; ⑤檢查廠商原材料采購進度情況; ⑥檢查廠商制造、組裝、檢驗、裝運的準備情況; ⑦檢查包裝情況; ⑧檢查運輸情況。 三、違約責任 1.制造商違約責任 (1)制造商不能按期交貨的,就應按合同中規定的具體計算辦法向業主賠償違約金。 (2)制造商逾期交貨,要按合同規定計算違約金;提前交貨的,制造商要按實際支付保管、保養費。 (3)制造商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品種、規格、質量要求的,按不能按期交貨處理。 (4)貨物錯發,業主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收到貨物,或者貨物到達收貨地點,但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要求的,制造商要依據合同規定賠償。 2.業主違約責任: (1)業主中途退貨或無故拒收合格貨物,應按合同規定的計算辦法賠償制造商的損失。 (2)業主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按合同規定的計算辦法向制造商支付違約金。 (3)業主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向制造商提供需要的技術資料,除了要順延工期外,還要按合同規定向制造商支付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技術資料,按中途退貨處理。 (4)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進行貨物驗收,或在驗收后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異議,即視為默認。 |
輔導科目 | 精講班 |
沖刺班 |
串講班 |
報 名 |
||||||
主講老師 |
課時 |
試聽 |
主講老師 |
課時 |
試聽 |
主講老師 |
課時 |
試聽 |
||
李述萍 |
40 |
張立寧 |
20 |
張立寧 |
12 |
|||||
劉翠玲 |
40 |
劉翠玲 |
20 |
劉翠玲 |
12 |
|||||
成麗芹 |
40 |
曹明銘 |
20 |
成麗芹 |
12 |
|||||
王雙增 陳憲 |
40 |
王雙增 陳憲 |
20 |
王雙增 陳憲 |
12 |
|||||
王曉琴 |
40 |
杜 軍 |
20 |
杜 軍 |
12 |
|||||
咨詢工程師考試輔導優惠套餐方案>> | ||||||||||
精講班:每科課程學費 200 元 沖刺班:每科課程學費 100 元 串講班:每科課程學費 100 元 | ||||||||||
套餐:咨詢工程師全科套餐價2000元, 新學員1350元,老學員1200元。 | ||||||||||
咨詢工程師論壇熱貼: |
【責任編輯:張晉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咨詢工程師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復習指導八 |
|
閱讀下一篇:咨詢工程師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復習指導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