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顯示器產業進口稅收優惠再延長三年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布時間:2009-08-04
財政部6月2日公布稱,已對北京、上海、江蘇、廣東、四川、深圳、安徽省的財政廳(局)發出通知,對薄膜晶體管液晶顯示器件(TFT-LCD)生產企業進口物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3年,同時將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范圍擴大至等離子顯示面板(PDP)和有機發光二極管顯示面板(OLED)生產企業。
財政部稱,延長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旨在鼓勵和促進新型顯示器件產業的發展。根據最新政策,從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對從事TFT-LCD、PDP和OLED的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凈化室專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統,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其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生產設備零配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其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生產性(含研發用)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進口關稅,照章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新型顯示器件生產企業的政策申請、維修規定范圍內設備用零配件免稅額度、維修用零配件及生產性原材料和消耗品年度進口免稅情況報告等,比照2006年頒布的《財政部關于薄膜晶體管液晶顯示器件生產企業進口物資稅收政策的通知》辦理。
財政部表示,新型顯示器件生產企業根據通知免稅進口的物資只能用于本企業的生產建設,不得轉讓或移作他用。違反政策規定的企業將被取消享受該政策的資格。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政策的免稅進口產品清單適時進行調整,同時根據國內產業布局和技術進步的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享受上述政策的技術門檻。
財政部稱,延長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旨在鼓勵和促進新型顯示器件產業的發展。根據最新政策,從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對從事TFT-LCD、PDP和OLED的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凈化室專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統,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其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生產設備零配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其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生產性(含研發用)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進口關稅,照章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新型顯示器件生產企業的政策申請、維修規定范圍內設備用零配件免稅額度、維修用零配件及生產性原材料和消耗品年度進口免稅情況報告等,比照2006年頒布的《財政部關于薄膜晶體管液晶顯示器件生產企業進口物資稅收政策的通知》辦理。
財政部表示,新型顯示器件生產企業根據通知免稅進口的物資只能用于本企業的生產建設,不得轉讓或移作他用。違反政策規定的企業將被取消享受該政策的資格。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政策的免稅進口產品清單適時進行調整,同時根據國內產業布局和技術進步的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享受上述政策的技術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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