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理論與實務》預習:危險貨物基礎知識(1)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布時間:2010-01-26
第一節 危險貨物的概念
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燃燒、爆炸、腐蝕、毒害、放射射線、污染等性質,在運輸、裝修和儲存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毀損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危險貨物一旦發生事故,將給人身、財產及水域、陸域、大氣環境造成嚴重的損害。
危險貨物根據運輸形式的不同分為包裝危險貨物和散裝危險貨物。
第二節 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一 國際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二 國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例題:當外貿出口時,如果我國《水路危規》與《國際危規》對危險貨物的分類不一致,在國內運輸區段內,其包裝件要標貼《國際危規》要求的危險貨物標志。
第三節 危險貨物的分類和特性
國際危險貨物運輸中,危險貨物的分類以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為依據。它分為9大類
第1類 爆炸品 包括爆炸性物質、煙火物質和爆炸性物品。具體定義為:
(1) 爆炸性物質細致固體或液體物質,能通過本身的化學反應產生氣體,其溫度、壓力和速度會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甚至包括不放出氣體的煙火物質。
(2) 煙火物質系指一種或幾種物質的混合物,設計上通過產生熱、光、聲、氣體或所有這一切的結合達到一種效果,這些效果是通過非爆燃性的、自續的、放熱等一些化學反應產生的。
(3) 爆炸性物品系指含有一種或多種爆炸性物質的物品。
按爆炸產生的危險性分類,第1類爆炸品可分為6小類
第1.1類 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第1.2類 具有拋射危險,但沒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或物品
第1.3類 具有燃燒危險、較小爆炸或較小拋射危險,火箭有兩種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或物品
第1.4類 無重大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第1.5類 有整體爆炸的危險但極不敏感的物質
第1.6類 無整體爆炸危險的極不敏感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