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單證員考試輔導:信用證的特點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9-27 15:45:29
1.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
信用證是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只要出口商在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符合規定的單據,開證銀行就必須保證付款,而不論進口商拒付還是倒閉。因此,開證行付款承諾是一項獨立的責任。
2.信用證是一項獨立的文件
信用證是根據買賣合同開立的,信用證一經開出,就成為獨立于合同以外的文件。信用證則是開證行與出口商之間的契約,開證行及其他信用證當事人只能根據信用證辦事,不受合同約束。 3.信用證是純單據業務。信用證業務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貨物或服務。結匯單據要嚴格符合“單證一致”和“單單一致”原則。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