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醫執業醫師考試重點_中醫基礎理論_陰陽學說的形成與發展
來源:互聯網絡發布時間:2010-09-30
陰陽學說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其概念的出現,至遲在殷周之際已經見諸文字記載,而成為一種古代哲學范疇的陰陽學說,則盛行于春秋戰國時期。根據歷史文獻分析,作為一種認識論和方法論,陰陽概念的提出和演變經歷了不同的認識和發展階段,反映出古人對陰陽學說的認識具有一個不斷深化和完善的過程。
陽光向背,正與反兩方面的樸素認識
陰陽概念的最早提出,其原來含義是很樸素的,不過是指日光的向背而已。如《呂氏春秋·重已篇》說:“室大則多陰,臺高則多陽”。是說房舍寬大則能遮陽,陰涼就多;地勢高而無遮攔,陽光得以充分照射,陽熱就多。進而認為,凡是向陽光或陽光照射充足的地方,即為陽;凡是背陽光或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則為陰。所以,《說文》注釋說:“陰,闇也。”“陽,高明也。”可見,陰陽的最初理解,僅是陽光多少的直觀認識而已。
古人長期生活在自然環境之中,不斷接觸到日往月來、白天黑夜、晴天陰天等兩極現象的對比和影響。而且古人的作息規律又完全受著日出日入的支配,因而便自然地產生了陰與陽兩個概念,形成了正與反兩個方面的感性認識。
對陰陽運動的物質的理解
隨認識的深化,古人又逐漸把對陰陽的理解建在物質的運動變化之上,并用陰陽的物質變化來解釋某些當時難以闡明的自然現象。[舉例說明]更為難得的是,當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我國發生大地震時,周朝的史官伯陽父駁斥了天命鬼神降災異于人間的迷信論調,用陰陽的運動變化對地震的產生進行了科學的推斷。指出“夫天下之氣不失其序……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陽失其所而鎮陰,于是有地震。今三川災震,是陽失所而鎮陰也”。(《國語·周語》)[解說]又《國語·周語》說:“陽氣俱蒸,土其動”,是說陽氣蒸發,則冬眠之昆蟲或動物方能活動起來;《左傳》載:“隕石于宋……是陰陽之事,非吉兇所在也。”而管子則用陰陽的運動變化來說明四季的更迭和晝夜的變遷。
可以看出,陰陽概念至此已經超出了樸素的理解,已經發展到認為陰陽本身實際代表著兩種相反的物質力量,而且彼此之間發生著作用,從而導致了自然變化的產生。而且認識到自然界的陰陽運動都有著一定的秩序和規律,當其規律發生紊亂,則自然界的變化就會發生某些變異或災害。
“一陰一陽之謂道”,古代辯證的哲學認識
古人對于陰陽的哲學認識,是運用“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的方法,通過長期的生活實踐和生產活動的觀察,逐步總結、抽象而建立起來的。古人發現眾多的事物或現象,都是由兩個不可分離的對立面所組成,隨即形成了一種對立的共性概念。當人們對眾多的矛盾現象觀察積累到一定的程度,則對陰陽的認識也就升華到一個更為高級的水平,成為一種標示兩種抽象屬性的哲學范疇,用以概括一切具有這些屬性的矛盾事物。
陰陽作為哲學概念,首見于《周易》,如《易經》說:“易有太極,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又如《易傳·系辭》說:“乾坤,其易之蘊邪(也),乾坤成列而易之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故《管子·四時篇》指出:“是故陰陽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時者,陰陽之大經也。”《莊子》亦說:“陰陽于人,不啻為父母也。”《呂氏春秋·知分篇》則說:“凡人物者,陰陽之化也;陰陽者,造乎天而成者也。”可以看出,陰陽概念從樸素的認識、物質的理解,逐步深化發展了“一陰一陽之謂道”,已經從復雜的事物或現象的觀察中,抽象出“陰”和“陽”兩個基本范疇,形成了一種古代的對立統一觀,認為陰和陽兩方面貫穿于一切事物和現象之中,陰陽的對立統一乃是一切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源和規律。故《類經·陰陽類一》說:“道者,陰陽之理也。”
中醫學的宇宙觀和方法論
古代醫家在吸收陰陽對立統一思想的基礎上,結合長期積累的解剖、生理知識和疾病的防治經驗,從而形成中醫學的陰陽學說。主要是作為方法論,用以闡釋生命現象的基本矛盾和生命活動的客觀規律。并貫穿于中醫臨床診斷、治療用藥等各個環節,成為中醫藥學之綱領。
但是,應當指出,中醫學的陰陽學說所反映的只是中醫學關于生命科學的某些規律,而不是關于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活動的普遍規律。作為宇宙觀和方法論,陰陽范疇盡管也包羅萬象,但在無限的宇宙中它畢竟只是一種有限的具體的矛盾形式,是對客觀世界實際存在的某些特殊矛盾現象的概括。中醫學的陰陽學說,只適用于中醫學術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