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性環節考核中課程設計的考核要求是什么? 課程設計是從屬于某一門課程的設計,主要考核應考者綜合運用已學過的理論和技能去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課程設計考核大綱的內容一般包括: ①課程設計的目的和要求; ②設計題目或設計任務; ③設計內容; ④必要的數據和條件; ⑤計算要求; ⑥具體實施意見; ⑦完成的時間; ⑧參考資料; ⑨考核目標、內容、方法。 (2)課程設計的實施步驟: ①根據課程設計考核大綱的要求做好準備工作,擬出具體的設計方案,進行課程設計; ②編制課程設計說明書。課程設計說明書是課程設計工作的整理和總結,主要包括設計思想和設計兩大部分,一般為:目錄(標題及頁次),設計任務書,設計內容,存在問題及改進意見,參考資料編目等。 (3)成績評定。課程設計完成后由指導教師寫出評語,主考院校組織有關考核教師進行答辯并評定成績。 |
熱門資料下載: |
< |
自考最新熱貼: |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
閱讀下一篇:下面沒有鏈接了 |
|
【育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 |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 |
② 本網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育路網發布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向育路網書面反饋,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育路網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 |
熱點專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