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教育局,南京師范大學: 為了適應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繼續教育的需要,提高中小學教師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開辟中小學教師學歷提升的新渠道,搭建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終身教育平臺,推動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全國考委《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義務教育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的通知》(考委〔2009〕2號)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義務教育專業”課程與在職中小學教師非學歷培訓課程學分互認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辦師〔2010〕32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江蘇省從2011年4月起,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義務教育(本科段)專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專業主考學校:為南京師范大學,負責實踐環節考核和論文答辯、評卷、在畢業證書上副署等工作。 二、本專業報考對象:為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教師及教育管理人員。 三、本專業實行注冊學習制。由全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網(以下簡稱繼教網)和學員所在地“教師學習與考試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負責學員的統一注冊、統一到當地自考辦報考及助學的組織與管理。參加學習的人員均須在當地服務中心注冊后方能參加助學輔導和考試。 服務中心的設置與管理辦法及學員注冊學習管理辦法按全國考辦《關于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義務教育專業”課程與在職中小學教師非學歷培訓課程學分互認試點工作的通知》(考委辦函〔2009〕59號)(見附件2)文件執行。 請符合條件的教師培訓機構,經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于2010年9月30日前向繼教網提交“教師學習與考試服務中心申報書”,繼教網經商省級師資培訓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報全國考辦備案。 請各服務中心協助繼教網于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期學員的注冊等工作,并將學員注冊等情況報全國考辦備案。各服務中心于2010年12月報名期間,統一到當地自考辦為學員辦理2011年4月考試的集體報考手續。 四、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考點設置、組織考試、考風考紀、安全保密、試卷評閱及證書發放等項工作。各市自考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各縣(市、區)自考辦在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部署下,具體負責各服務中心集體報名、考試組織及對服務中心的助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等工作。 想了解更多自考資訊,請登陸育路網自考頻道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教育網所提供的招空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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