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理論與實務:貨運代理業務的范圍及責任(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1-06
有關2011年貨運代理考試,理論與實務的輔導對考生的復習起到非常有效的幫助,育路教育網特別為您搜集整理,內容如下:
第一節國際貨運代理業務范圍
一、以服務對象分類,可將其業務內容分為:
1、為發貨人服務
2、為海關服務
3、為承運人服務
4、為班輪公司服務
5、為航空公司服務
二、以服務作為分類,可將其業務內容分為:
1、顧問
2、組織者
3、進出口代理
4、轉運代理
5、委托人——提供拼箱服務
6、經營人——提供無船承運人業務
7、經營人——提供多式聯運服務
8、運輸延伸——提供物流服務
三、國際貨運代理與相關部門的聯系
第二節國際貨運代理責任
一、國際貨運代理的權利義務
(一)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的權利
1、權利
(1)以委托人名義處理委托事務
(2)在授權范圍內自主處理委托事務
(3)要求委托人提交待運輸貨物和相關運輸單證、文件資料
(4)要求委托人預付、償還處理委托事務費用
(5)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務報酬
(6)要求委托人承擔代理行為后果
(7)要求委托人賠償損失
(8)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可隨時解除,但應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