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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路教育網考試閱讀推薦」 德人考函〔2011〕3號 關于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執(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市直各有關單位:根據省考試中心《關于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執(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0〕61號)文件規定,現將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執(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組織上述執(職)業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請考生直接登陸德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222.133.32.5/),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蓋章后,按照屬地原則集中到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市區個人及民營、私營企業考生按規定時間到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聯系電話:2671782);市直及中、省直駐德單位統一按規定時間到德州市考試測評中心(原長城飯店院內南樓三樓,電話:2345119)進行審核確認;審核通過的考生登錄德州人事考試信息網辦理網上繳費。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各縣市區人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審核確認后要將復印件統一上交市考試測評中心存檔備查,對免試科目的考生,要將本人的原件復印件一并提交市考試測評中心審核確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20日;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3日;網上繳費時間: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2月25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各執(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 三、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具體如下: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5、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 a、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b、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凡符合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文件規定的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具體如下: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學歷,遵紀守法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任職滿三年。 2、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4、從事監理工作1年(含)以上。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四、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項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二)各執(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 (三)準考證的發放各執(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1年5月23日至29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各報名點務必將下載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確保考生順利參加考試。 (四)考試收費標準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7〕174號文件執行,即:《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57元。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
環境影響評價師輔導科目 |
主講老師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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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周建勛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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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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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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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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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丁淑杰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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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馮老師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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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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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直通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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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2010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 |
·廣東:2010年環評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領取 |
·廣東:2010年環評工程師考試證書郵寄通知 |
·菏澤:2010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證書發放 |
·荊門:2010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辦證 |
·德州: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名時間1月2 |
·綿陽: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有關問題 |
·瀘州: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名時間1月4 |
·重慶:江津區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考 |
·濱州: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名時間1月2 |
·河南: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