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不同階段的價格發現能力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6-20
絕大多數的研究都指出,股指期貨對股票現貨市場有價格發現功能,也就是說股指期貨較標的現貨指數會領先一定的時間。盡管對股指期貨具有價格發現功能的結論基本上是一致,但是股指期貨對現貨市場的領先時間的長短,不同的研究結論有一定的差異。
例如:CheungandNg(1991)對S&P500指數期貨與現貨的實證研究指出,指數期貨領先現貨15至30分鐘,而Herbst等人(1987)對S&P500的研究也指出,指數期貨領先現貨的關系的確存在,但領先程度少于一分鐘。
如果他們使用的統計方法都沒有錯誤的話,為什么對于同樣市場的研究,價格領先時間會有如此大的差異呢?在我們看來,研究結果的差異很可能是由于選擇不同樣本造成的。1987年股災后,調查該事件委員會公布的《布雷迪報告》認為,指數套利和套期保值這兩類交易在股票指數期貨和現貨市場相繼推動造成了1987年10月的股災。在此之后,全球金融衍生品的成交量迅速萎縮,直到2001年911事件以后情況才有所改觀。因此,在1987年到2001年間,由于成交量大大縮小,股指期貨對現貨指數的定價效率有所減弱,導致領先時間大幅度增加。
從目前滬深300指數期貨的仿真交易中,也可以發現不同時期的價格發現效率存在一定差異。在上漲或下跌初期,股指期貨的拉動作用比較明顯,由于沒有套利交易,往往基差會拉得比較大,在這個時期往往伴隨著比較大的成交量,交易的活躍對股指期貨的定價效率有正面作用。在一段行情的后期,股指期貨的領先作用明顯減弱,尤其在當月交割的合約中表現更為明顯。在臨近交割的幾個交易日,甚至會出現現貨價格牽引即將到期合約價格走向的情況。也就是說,股指期貨在特殊的情況下不但沒有價格發現作用,而且走勢落后于現貨指數。
由于在不同時期股指期貨的定價能力存在差異,在交割日結束后的半個月一般是當月合約的定價能力較高,而接近交割日時,次月合約的定價能力會漸漸超過當月合約。在這個轉換的過程中,兩個合約之間的基差必然會出現波動。有經驗的投資者會利用轉換過程中有利的時機進行移倉,把即將到期的合約換為時間較長的合約。投資者也可以利用基差出現的波動變化進行跨期套利,如8月7日交易日收盤時8月合約的基差只有90點左右,而9月合約卻有超過550點,可以利用兩合約進行正向跨期套利,獲取無風險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