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代航空輔導:進口運輸代理業務程序(一)
來源:貨運代理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23
一、代理預報
在國外發貨前,由國外代理公司將運單、航班、件數、重量、品名、實際收貨人及其他地址、聯系電話等內容通過傳真或E-mail 發給目的地代理公司,這一過程被稱為預報。
二、交接單、貨
1、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人向貨運代理公司交接的有:
(1)國際貨物交接單
(2)總運單、隨機文件
(3)貨物
2、交接時應做到:
(1)單單核對,即交接清單與總運單核對
(2)單貨核對,即交接清單與貨物核對
單選題(2002年考題)
航空公司與貨運代理公司在進口貨物交接時,出現清單有記錄、有貨物,但沒有主運單的情況,應采取以下( )方式處理。
A.主運單退回 B.主運單后補 C.貨物退回 D.清單加主運單號
答案:B
4、貨運代理公司請航空公司開具商務事故證明的情形通常有:
(1)包裝貨物受損
(2)裸裝貨物受損
(3)木箱或精密儀器上防震、防倒置標志泛紅
(4)貨物件數短缺
多選題(2002年考題)
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在接受貨物時出現下列哪些問題,可向航空公司申請開具商務事故證明( )。
A.紙箱開裂
B.木箱上防震、防倒置標志泛紅
C.無包裝貨物金屬管折彎
D.木箱完好,內部機器無法使用
答案:A、B、C
解釋:本題中的D選項屬于貨物內損,只有在收貨人提貨后或者交海關時才能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