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道路貨運商務操作實務復習(1)
來源:貨運代理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23
基本要求:
1、掌握國際道路貨運單,國際道路貨運費用
2、熟悉國際道路貨運事故處理
第一節 國際道路貨運單(細化 掌握)
一、道路貨運單概述
國際道路貨物運單也具有合同證明和貨物收據的功能,但卻不具有物權憑證的性質。因此,道路貨物運單不能轉讓,只能在抬頭記名,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承運人通知運單抬頭人提貨。
1.道路運輸合同證明
《國際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簡稱“CMR公約”,旨在統一公路運輸所使用的單證和承運人的責任。我國沒有參加此公約。
我國的規則與《國際公路貨運公約》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從本質上仍視運單為合同成立的證明,只有在一定條件下才可以作為運輸合同。
2.運單是承運人接受貨物或貨物已裝上載運工具的證明
運單也是貨物收據,在托運人將貨物交付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或裝上指定的載運工具后,由承托雙方驗收交接,而后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運單上簽字并交給托運人,作為已經接受貨物或貨物已裝上載運工具的證明。
多選題(2009年考題)
國際公路運單具有( )功能。
A、貨物收據 B、物權憑證 C、運輸合同證明 D、流通性
答案:AC
二、運單的種類與內容
1.CMR運單
由3份正本組成,其中,第1份交發貨人,第2份隨貨同行,第3份由承運人留存。
當待裝貨物裝在不同車內或裝有不同種類貨物或數票貨物,發貨人或承運人有權要求對使用的每輛車、每種貨或每票貨分別簽發運單。
2.我國國際道路運輸的運單
我國《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從事國際道路貨物運輸的車輛應當使用國際道路貨物運單,一車一單,在規定期限內往返一次有效。由承托雙方填寫并簽字蓋章,隨車同行。
單選題
我國國內道路運輸使用( )運單。
A、國際貨協運單 B、CMR運單 C、我國國際道路運輸運單 D、協定運單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