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貨運代理人輔導(12)
來源:貨運代理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7-23
第七章 道路特種貨物運輸操作實務
基本要求:
1、掌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實務,道路冷藏運輸操作實務
2、熟悉道路大件運輸操作實務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實務(細化 掌握)
根據汽車運輸規則,特種貨物包括危險貨物、長大笨重貨物、貴重貨物、鮮活貨物、輕泡貨物及個人搬家物品等。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概述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概念與特點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
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和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
危險貨物包括以下四部分物品:
(1)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中的危險貨物;
(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國務院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檢、交通部門確定并公布的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險化學品;
(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匯總公布《危險化學品名錄》、《劇毒化學品目錄》;
(4)符合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危險貨物特性的貨物。
根據2005年8月1日起施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我國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實行更為嚴格的準入與管理制度,比如,實行《從業人員資格證》和培訓制度、強化對專業車輛與設備的管理、實施強制保險和車輛安裝GPS等。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體系
國際范圍:《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和《國際公路運輸危險貨物協議》
我國: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為主,《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公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基本要求和性能試驗》等為配套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中承托雙方的責任
(一)托運人與收貨人的責任
1.托運人關于貨物的責任
(4)危險貨物的空包裝容器,如果是已裝過貨物的,則按原裝過的危險貨物的條件托運,但空包裝容器外表面不得沾有危險貨物。如果是未使用過的新的空容器,或雖裝過危險貨物但已經經過徹底清洗并被確認是消除危險狀態的空容器可以不按危險貨物托運。
(6)托運人托運集裝箱或組合包裝的貨物,如果集裝箱內或組合包裝內有不同品名的貨物,托運人要確認這些貨物的性質不會相互抵觸而發生化學反應。
(8)托運人如果瞞報錯報貨物的性質,報錯了危險貨物的分類分級,或把危險貨物按普通貨物托運,或在普通貨物里夾帶危險貨物,如果造成損失,應由托運人負全部法律責任;如果未造成損失,則按合同或法規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