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國家公務員申論熱點:政務公開
來源:發布時間:2011-09-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2國考申論熱點之政務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是我國政府公開制度改革和發展的必然,也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權利的根本需要。建立健全我國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有利于保護公民的知情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進民主政治建設和政府廉政建設。
一、政務公開當前存在的問題
雖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經開始實施,但縱觀當前各級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現狀,在充分肯定取得進展的同時,也必須正視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問題。
1.政府信息公開的思想觀念障礙大。官本位思想、官僚主義和文牘主義遺毒未清,
部分公務員熱衷于"暗箱操作",不愿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有限,流于形式。表現在形式上公開多,實質上公開少;結果公開多,過程公開少;原則方面公開多,具體內容公開少;公眾被動接受的多,主動參與的少。
二、政務公開難原因
1.部分單位和領導對信息公開重視不夠。
2.特權思想嚴重,不愿公開。
3.存在腐敗行為,不能公開。
4.信息公開監督缺乏力度。
5.政府信息公開法律體系不完善。
三、完善政務公開的對策建議
1.確立政府信息公開原則,促進政府觀念的轉變。
要敢于公開,及時公開,全面公開,真實公開。堅決摒棄封建官本位意識,克服封建思想,杜絕"暗箱操作",樹立服務理念。保證媒體及時準確獲得信息。堅決杜絕以往政府官員因害怕而隱瞞事件真相的做法,客觀真實地公開相關事件真相。
2.擴大政府信息公開范圍,促進政府與社會公眾的信息互動。
打破過去的時間和空間界限,打破過去政府信息公開的自上而下的逐級下傳模式,實現政府信息公開的網絡化模式,提高政府內外溝通的效率。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全過程信息,特別是行政決策信息需要及時予以公開,同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系統性、針對性。
3.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更多地賦予民眾政府信息請求權。
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更多地賦予民眾政府信息請求權。積極建設電子政府,加快政府網站建設,建立政府與公眾有關政府信息的互動回應機制,提高政府的反應能力和社會回應能力。
4.建立完整的社會監督機制。
建立完整的社會監督機制將是加速政府信息公開、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強大力量支持。首先要賦予第三方機構更大的權力,加強第三方機構對政府信息處理的監督力度。其次要鼓勵政府在處理政府信息時采取聽證、新聞發布和新聞發言人等增加政府信息透明度。
5.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保障。
政府帶頭踐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民、社會輿論要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識,依法行使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的監督權和參與權。此外,應通過有關監督法律規范的制定,提高新聞監督的法律效力,保證新聞媒介對政府信息的報道權以及公眾對政府公開信息的評論權。
6.加強政府公務人員的道德素質培養,轉變政府職能。
公務人員的素質、政府部門的形象也直接決定著政府公信力的強弱。為此,首先要轉變執政理念,樹立正確的政府信息公開觀念,實現由"官本位"思想、"權本位"思想向"民本位"思想轉變。其次要推行電子政務,加強政府公務人員民主施政、陽光行政的執政理念。
四、經典論述
"以人為本"是服務型政府構建的核心理念。
建設服務型政府,根本目的是進一步提高政府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關鍵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完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重點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要加強對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實踐探索和理論研究,深入分析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實踐經驗,認真借鑒國外有益做法,促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