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考申論熱點解析:地溝油事件
來源:中公教育發布時間:2011-09-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背景鏈接」
近幾年,我國許多地方都存在一個令人發指的問題──“地溝油”問題,這個問題可以說已經成為一個公開的“秘密”。有些人長期以倒賣“地溝油”為生,他們把這些地溝油經過化學處理后裝入成品油桶流入餐桌,這些地溝油流入餐桌嚴重威脅到我國公眾的生命健康。“地溝油”事件頻頻發生,但為什么會屢禁不止呢?這個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政府監管缺失、立法體制不完善等等都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我國近期頻繁發生的地溝油生產銷售的犯罪案件,震驚全國。其涉及范圍之廣,生產規模之大,出乎人們的想象。“地溝油”流入餐桌,很早就已經出現了,雖然我國有關部門經過嚴厲打擊,但“地溝油”事件依然陰魂不散,據有關專家統計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溝油達百萬噸級,這個問題的癥結在哪里呢?“地溝油”事件的頻繁發生反映了圍繞“地溝油”形成的利益鏈未能從機制上打斷。在利益的驅使下,“地溝油”制售從小作坊升級到大工廠,產業分工細化為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零售等多個環節,“地溝油”生意不但打不死,甚至還越做越大。在餐廚垃圾處理上,我國長期處于“無政府”的狀態,這為那些不法商販提供了大規模龐大的“灰色產業”的空間。再者,也反映了我國政府監管不力等問題。
[原因分析]
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一直是我國政府部門重點監管的對象,為什么長期以來發生的“地溝油”事件屢打不絕呢?中公教育專家提醒廣大考生,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利益的驅動。一些黑心經營者將“地溝油”非法販賣,回饋的利潤高達十幾甚至幾十倍,從而誘使一些人為了利益,昧著自己的良心,從中賺取高額利潤。
二是立法體系不完善。現今我國刑法中針對“地溝油”問題還沒有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而且“地溝油”事件的不同環節存在“罪與非罪”界限不清楚的問題。
三是監管不力。就“地溝油”的監管工作而言,工商、質檢、環保、公安、食品監督局等部門雖都有管理職權,但誰是主導部門不明確,長期處于推諉扯皮狀態,導致執法監管不到位,整治力度不大,使黑心經營者鉆了空子。
四是市場空間很大。“地溝油”的價格比正常食用油的價格要便宜很多,有些企業為了省錢,他們忽視健康,不講衛生、不講科學,低價購買“地溝油”食用,這就為“地溝油”銷售提供了較大的市場。
五是打擊難度大。在打擊“地溝油”的過程中,不僅它的販運、制作、銷售本身很隱蔽,而且國家沒有出臺對非法制做“地溝油”食品處罰的檢測標準,再加上也沒有研制出非法使用“地溝油”食品的檢測儀器,這就給打擊工作增加了較大難度。
[對策措施]
“地溝油”問題,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國公眾的身體健康,要想有效杜絕“地溝油”流向餐桌,就必須制定強有力的對策措施:
一是重權出擊。各職能部門應站在科學發展觀的高度,用關注民生的政治責任感,重視對“地溝油”的綜合治理工作。對非法販運、生產、銷售“地溝油”窩點,加大打擊的力度,依法從重處理。
二是出臺科學的管理辦法。責成相關部門抓緊出臺對非法制做“地溝油”食品處罰的檢測標準;迅速研制非法使用“地溝油”食品的檢測儀器;同時完善餐飲業食用油進貨臺賬,切實把好食用油進貨關。
三是針對“地溝油”問題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由于“地溝油”問題存在一系列的環節,針對這些環節制定明確的法律規定,采取相應的懲罰措施。
四是加強政府部門的監管。現今我國食品監管千瘡百孔,存在執法權力與監管義務不對稱的問題。因此,為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地溝油”等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地溝油”進入食物鏈。我們要加強政府部門的監管,及時制定科學的管理政策,保證誰監管、誰負責,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五是開發“地溝油”的再利用價值。通過政府引導、統一收運、定點處置等辦法,建立產業化處置、市場化運作和資源化利用的疏導機制,以形成一條規范有序的產業鏈條,變廢為寶。把“地溝油”作為重點項目進行開發,不僅解決了“地溝油”出路,而且變廢為寶,可以生產出大量生物柴油、生物燃料等新能源,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六是廣泛宣傳。通過各種宣傳媒體,對“地溝油”的危害,進行廣泛宣傳。要深入農村對廣大農民進行講科學、講衛生、講健康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加大對“地溝油”舉報的宣傳力度,發揮全社會的監督作用,讓所有消費者都參與到這項活動中,堵死“地溝油”流入食品市場,杜絕“地溝油”上餐桌。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