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2011年下半年心理咨詢師考試報名時間10月10日截止
來源:心理咨詢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9-28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各有關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1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9號)要求,現就2011年我區開展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鑒定職業
(一)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秘書、網絡編輯員(二級)、營銷師、職業指導人員、勞動保障協理員13個職業。
(二)自治區統一鑒定的職業
計算機操作員、數控車工、中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美容師、美發師、維修電工、鉗工8個職業(工種)。
二、申報條件
各職業(等級)申報條件按照國家職業標準規定執行,詳見各職業《國家職業標準》或到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www.osta.org.cn)、寧夏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nx.osta.org.cn)查詢。
三、考試時間
(一)2011年全國統一鑒定日期是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附件1、2)。
(二)繼續執行統考日制度。自治區統一鑒定日期為5月20、21、22日,7月15、16、17日,9月16、17、18日,11月18、19、20日。自治區統考的職業(工種)鑒定申請在每次統考日前30天截止。
四、鑒定內容和方式
(一)全國統一鑒定各職業的鑒定方式均包括理論知識考試(包含職業道德)和技能操作(專業能力)考核。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專業能力)考核時間分別為90分鐘和120分鐘,均實行百分制,成績都達到60分以上者為合格(見附件2)。自治區統一鑒定職業(工種)的鑒定內容和方式不變。
(二)報考全國統一鑒定各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的考生均須參加綜合評審。綜合評審采取論文口頭答辯或書面答辯方式,按照附件2的要求執行。綜合評審實行百分制,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為合格。
(三)電子商務師、網絡編輯員職業相關等級須參加今年任意一次模塊測驗合格后,方有資格參加5月份或11月份的鑒定,具體模塊測試時間見附件1.
(四)全國統一鑒定各職業等級的單項合格成績均保留一年有效期,一年期內可任選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后仍有單項不合格者,須重新申報原等級全部項目的考試。
全國統一鑒定各職業的鑒定考核方案見附件2.
五、報名
參加全國統一鑒定的考生可到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或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時間、地點、聯系電話見附件3)。報名時須填寫《寧夏回族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登記表》一式2份,提交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業培訓結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申報職業工作年限證明、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寸4張、 2寸1張及鑒定費(報考各職業一級和二級的考生報名時,還需提交標準格式的論文一式5份)。
參加自治區統一鑒定的考生可到自治區相關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報名,報名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4月15日截止報名10月10日截止報名 寧夏醫科大學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成教學院)3、2級 趙 晨 4095780、13995082146寧夏藍怡星職業技能培訓學校3級 任 旺 5015883、13519286170
六、鑒定費
鑒定費的收取標準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規范我區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寧價費發〔2007〕210號)的規定執行。
七、加強規范管理,提高鑒定質量
(一)培訓輔導工作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職業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承擔。培訓機構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的教學計劃、大綱及培訓教師資格和學員條件組織培訓。必須確保培訓課時數和培訓質量,不允許混班授課。各培訓機構在開班前要將教學計劃、大綱及課程安排表報自治區職業技術培訓教研室備案,自治區職業技術培訓教研室將依據各培訓機構的教學安排不定期進行教學檢查。
(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嚴格按照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原則,實行集中管理。各考點、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要嚴格執行《關于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辦發〔2010〕14號)規定和要求,樹立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第一的意識,將堅持標準、嚴格考評、規范操作的要求貫穿于全國統一鑒定日的始終,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實施現場督導巡查,強化對鑒定各個環節的規范管理,杜絕舞弊行為,一旦發現違法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全國統考日監督舉報電話:部中心(010)84661234、(010)84661130;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951-5099016,5099012;自治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0951—5099085,509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