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貨運代理考試輔導:檢驗檢疫的依據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1-10-10
檢驗檢疫的依據
一、法定檢驗的依據
①貨物原產地規
②安全規范
③衛生法則標準
④動植物檢疫法規
⑤環保法則標準
⑥勞動保護法規標準
二、實行商品檢驗鑒定的依據
①買賣合同
②信用證
③租船合同
④海運提單
⑤保險合同
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主管機關是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其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出入境檢驗檢疫時間和地點的規定
(1)出口國檢驗-產地檢驗 裝運前或裝運時在裝運港(地)檢驗
(2)在進口國檢驗-在目的港(地)卸貨后檢驗 在買方營業處所以及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
(3)在出口國檢驗-在進口國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