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條件、城市規劃設計條件 第一節基本知識 一、自然條件 1.地形條件 地形條件的依據是地形圖(或現狀圖) 地形指地表面起伏的狀態(地貌)和位于地表面的所有固定性物體(地物)的總體,主要是采用等高線來表示地形。地形圖上相鄰兩條等高線之間的水平距離稱為等高線間距,其疏密反映了地面坡度的緩與陡。根據坡度的大小,可將地形劃分為六種類型,地形坡度的分級標準及與建筑的關系見表1—1. 表1-1地形坡度分級標準及與建筑的關系 類型坡度值坡度度數建筑區布置及設計基本特征 平坡地3%以下00~1043‘基本上是平地,道路及房屋可自由布置,但須注意排水 緩坡地3%~1043‘~5043’建筑區內車道可以縱橫自由布置,不需要梯級,建筑群布置不受地形的約束 中坡地10%~25P43‘~14002’建筑區內須設梯級,車道不宜垂直于等高線布置,建筑群布置受到一定限制 陡坡地25%~50002‘~26034’建筑區內車道須與等高線成較小銳角布置,建筑群布置與設計受到較大的限制 急坡地50%~100&034‘~450車道須曲折盤旋而上,梯道須與等高線成斜角布置,建筑設計需作特殊處理 懸崖坡地100%以上>450車道及梯道布置極困難,修建房屋工程費用大,一般不適于作建筑用地 注:摘自《建筑設計資料集6》(第二版),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進行地形坡度分析時,需要根據一定的坡度,求出等高線間對應的長度d. 等高線截距d的計算公式為: d=h/iM 式中d一一與需要坡度相對應的等高線截距(m); h一一等高距(m); i——路線坡度(%); M——所用地形圖的比例尺分母數。 在地形圖中,用地物符號表示地物(地表上自然形成或人工建造的各種固定性物質),如房屋、道路、鐵路、橋梁、河流、對應的等高線截距樹林、農田和電線等;用文字、數字等注記符號對地物或地貌加以說明,包括名稱注記(如城鎮、工廠、山脈、河流和道路等的名稱),說明注記(如路面材料、植被種類和河流流向等)及數字注記(如高程、房屋層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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