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心理咨詢師考試輔導:筆記串講(4)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11-19
第四單元思維、言語及想象
知識點:思維
要點:思維的定義(識記)
思維的定義: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的、概括的反映,它能認識事物的本質和事物之間的內在聯系。
要點:思維的智力操作過程(領會)
1.分析與綜合
2.抽象與概括
3.比較與分類
要點:思維的種類(識記)
1.根據思維的形態,可以把思維分作為動作思維、形象思維、抽象思維。
2.按照探索問題答案的方向的不同,可將思維分作為輻合思維、發散思維。
3.按照思維是否具有創造性可把思維分為再造性思維和創造性思維。
要點:概念的形成
要點:問題解決的思維過程(領會)
【糾錯】